為持續強化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監管,促使獸藥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根據農業部的統一部署,省農業廳制定了《浙江省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規范再行動實施方案》,規定六類違規行為將從嚴查處!
重點對象
獸用化學藥品經營企業(零售藥店),獸用化學藥品、中獸藥生產企業,從事畜禽疾病診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等。
重點品種
獸用抗菌藥、中獸藥等。
重點措施
1.重點懲治“涉證”“涉號”違法違規行為。
2.嚴格查驗“獸用處方藥”標識。
3.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4.嚴格執行從重處罰公告。
注意!下列六類違規行為將一律從嚴查處!
一是對所標明的適應癥和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一律按假獸藥處理。養殖場(戶)發現沒有中文標識的進口獸藥一律暫扣,并查明原因;
二是對標注獸藥成分的種類、名稱與國家獸藥標準不符合,并經確認非法添加了其他成分的,一律按假獸藥處理;
三是對所標注用法用量擅自改變的,一律嚴肅查處;
四是對不標明有效成分的,一律按劣獸藥處理;
五是對不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產品批號的,一律按劣獸藥處理;
六是對不標明或更改休藥期的,一律嚴肅查處。
信息轉自:浙江農業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