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做大做強畜牧產業,促進農民增收,宜都市委、政府決定在今年至2010年期間,大力實施“十百千萬”生態養殖工程,并配套出臺了十項扶持政策,確保建好全省生豬養殖大市。
“十百千萬”生態養殖工程中的“十”是指全市新建10個年出欄生豬5000頭以上的市級標準化養殖小區,到2010年,全市標準化養殖小區達到22個;全市共建10個100頭以上規模的外血緣母豬繁殖場。“百”是指每年新發展年出欄百頭以上生豬養殖戶200戶,到2010年,全市達到1200戶。“千”是指每年新增年出欄千頭以上生豬養殖場5戶,到2010年,全市達到38戶。“萬”是指建省級標準化養殖場或新建萬頭養豬場,全市達到3個。
十項配套扶持政策是指:一是品種改良政策。每年引進良種公豬80頭、波爾種羊80只,市財政每頭只“以獎代補”1000元。對新建生豬人工授精站的農戶,每個站給建站補助3000元。對生豬良繁企業引進的純外血緣母豬(所產母豬必須是銷售本市),每頭獎勵100元。二是母豬發展扶持政策。對當年新增飼養產仔母豬5頭以上的農戶,除落實國家能繁母豬補貼政策外,市財政每頭一次性獎勵100元。三是動物防疫政策。市財政每年預算安排動物防疫經費165萬元,并隨著畜牧業發展逐年提高。四是規模養殖政策。對新建萬頭養殖場,經驗收合格的,一個“以獎代補”5萬元。新建一個市級標準化養殖小區獎5000元。對規模養殖小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在農業項目安排上予以傾斜。積極指導、協助優質生豬飼養企業和加工龍頭企業積極申報、爭取國家有關項目,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全額用于生豬飼養企業和加工龍頭企業的建設和發展。五是養殖用地政策。養殖戶新建、擴建年出欄千頭以上養殖場,建設圈舍所需的征地,按本市范圍內招商引資最優惠政策予以扶持,業主創辦500頭以上種豬場或年出欄肉豬1萬頭以上的養豬場用地,土地租金予以扶持。六是養殖治污政策。對年出欄500頭以上生豬規模養殖場興建大型(500立方米以上)沼氣池治污的,每立方米補助20元。七是承包服務政策。對年出欄肥豬10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的檢疫費按國家標準減半收取。市畜牧局建檔立卡,落實技術服務責任人,在防疫指導上實行重點傾斜。八是加工銷售政策。對年銷售生豬2萬頭的大戶、專業合作社、協會,政治上給榮譽,經濟上給獎勵。全市每年表彰10個生豬營銷大戶。到2010年,全市扶持生豬專業合作社5家,驗收達標的每個補助5000元。九是保費補貼政策。對全市飼養能繁母豬的農戶實行農業保險,全面落實上級保費補貼政策,市財政對參保能繁母豬每頭再補貼2元。鼓勵市金融部門為信譽良好的生豬養殖戶提供信貸資金支持,市財政對年飼養母豬50頭、出欄1500頭的生豬養殖戶進行貸款貼息。十是培訓裝備政策。繼續教育培訓按鄉鎮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和村防疫員每人每年500元標準由市財政負擔,市畜牧局具體組織實施。2007年至2008年,市財政安排30萬元用于鄉鎮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基礎設施、裝備條件的改善
“十百千萬”生態養殖工程中的“十”是指全市新建10個年出欄生豬5000頭以上的市級標準化養殖小區,到2010年,全市標準化養殖小區達到22個;全市共建10個100頭以上規模的外血緣母豬繁殖場。“百”是指每年新發展年出欄百頭以上生豬養殖戶200戶,到2010年,全市達到1200戶。“千”是指每年新增年出欄千頭以上生豬養殖場5戶,到2010年,全市達到38戶。“萬”是指建省級標準化養殖場或新建萬頭養豬場,全市達到3個。
十項配套扶持政策是指:一是品種改良政策。每年引進良種公豬80頭、波爾種羊80只,市財政每頭只“以獎代補”1000元。對新建生豬人工授精站的農戶,每個站給建站補助3000元。對生豬良繁企業引進的純外血緣母豬(所產母豬必須是銷售本市),每頭獎勵100元。二是母豬發展扶持政策。對當年新增飼養產仔母豬5頭以上的農戶,除落實國家能繁母豬補貼政策外,市財政每頭一次性獎勵100元。三是動物防疫政策。市財政每年預算安排動物防疫經費165萬元,并隨著畜牧業發展逐年提高。四是規模養殖政策。對新建萬頭養殖場,經驗收合格的,一個“以獎代補”5萬元。新建一個市級標準化養殖小區獎5000元。對規模養殖小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在農業項目安排上予以傾斜。積極指導、協助優質生豬飼養企業和加工龍頭企業積極申報、爭取國家有關項目,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全額用于生豬飼養企業和加工龍頭企業的建設和發展。五是養殖用地政策。養殖戶新建、擴建年出欄千頭以上養殖場,建設圈舍所需的征地,按本市范圍內招商引資最優惠政策予以扶持,業主創辦500頭以上種豬場或年出欄肉豬1萬頭以上的養豬場用地,土地租金予以扶持。六是養殖治污政策。對年出欄500頭以上生豬規模養殖場興建大型(500立方米以上)沼氣池治污的,每立方米補助20元。七是承包服務政策。對年出欄肥豬10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的檢疫費按國家標準減半收取。市畜牧局建檔立卡,落實技術服務責任人,在防疫指導上實行重點傾斜。八是加工銷售政策。對年銷售生豬2萬頭的大戶、專業合作社、協會,政治上給榮譽,經濟上給獎勵。全市每年表彰10個生豬營銷大戶。到2010年,全市扶持生豬專業合作社5家,驗收達標的每個補助5000元。九是保費補貼政策。對全市飼養能繁母豬的農戶實行農業保險,全面落實上級保費補貼政策,市財政對參保能繁母豬每頭再補貼2元。鼓勵市金融部門為信譽良好的生豬養殖戶提供信貸資金支持,市財政對年飼養母豬50頭、出欄1500頭的生豬養殖戶進行貸款貼息。十是培訓裝備政策。繼續教育培訓按鄉鎮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和村防疫員每人每年500元標準由市財政負擔,市畜牧局具體組織實施。2007年至2008年,市財政安排30萬元用于鄉鎮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基礎設施、裝備條件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