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獸醫資格認定辦事指南
項目類型:
先審后批。
審批內容:
1.申請人基本條件;
2.申請人資格考試情況。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修改)
2.《執業獸醫管理辦法》(2008年農業部令第18號頒布,2013年農業部令第3號、第5號修訂)
3.《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暫行辦法》(2009年農業部公告第1145號)
4.《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暫行辦法》(2009年農業部公告第1174號)
申請條件:
1.參加本年度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2.符合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申請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2份復印件;
2.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
3.執業獸醫資格授予申請表2份。
辦事程序:
1.省畜牧局根據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發布的成績合格線公告,公布遼寧省執業獸醫資格審核方式、時間、地點等信息。
2.成績合格考生持申請材料到報名地市畜牧局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由市局將復印件報省局復審;不合格的原件返回考生,復印件報省局。
3.省畜牧局對市局報送材料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合格的,由省畜牧局公布資格授予人員名單,打印資格證書,加蓋省畜牧局公章;經復審不合格的,連同初審不合格人員信息、未申請資格審核人員信息,一并報農業部執業獸醫管理辦公室,由農業部執業獸醫管理辦公室注銷其考試成績。
4.領取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復審合格的考生,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到報名時選擇的證書領取地領取執業獸醫資格證書。
辦理時限:
20日(自考生提出資格審核申請截止日起,至省局發布合格人員名單止)。
收費標準:
考試費用按照物價、財政部門規定收取,核發證書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