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嚴打獸藥套證套號等行為,對違法行為人將一追到底!此次整治的重點對象為,獸用化學藥品經營企業,獸用化學藥品、中獸藥生產企業,從事畜禽疾病診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等。整治的品種包括,獸用抗菌藥、中獸藥等。
整治中將采取四項措施。重點懲治“涉證”“涉號”違法違規行為。通過查驗標簽和說明書標注的獸藥生產許可證號、獸藥GMP證號和獸藥產品批準文號,嚴厲打擊涉及偽造和套用相關“證”“號”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查驗“獸用處方藥”標識。對2014年3月1日起生產的屬于《獸用處方藥品種目錄(第一批)》的獸藥產品,要重點查驗“獸用處方藥”標識是否符合規定,發現違法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嚴厲打擊六類違法違規行為。對所標明的適應癥和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一律按假獸藥處理;對標注獸藥成分的種類、名稱與國家獸藥標準不符合,并經確認非法添加了其他成分的,一律按假獸藥處理;對所標注用法用量擅自改變的,一律嚴肅查處;對不標明有效成分的,一律按劣獸藥處理;對不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產品批號的,一律按劣獸藥處理;對不標明或更改休藥期的,一律嚴肅查處。
嚴格執行從重處罰公告。對發現農業部第2071號公告規定的情形,一律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