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的監管,規范病死動物收集和無害化處理,近日,我區出臺了《蓮都區出臺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該《辦法》于2015年5月11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了蓮都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要按照“政府監管、財政扶持、企業運作、保險聯動”的機制和“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的模式進行,并對各單位(部門)職責分工,病死動物的收集、轉運和處理,無害化處理經費來源及管理,監督管理進行了規定。
《辦法》規定了實行“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的病死生豬、違法棄置的動物尸體、撲殺的流浪犬及其他病死動物的無害化處理費用由區財政按有關標準執行,本著“誰處理、誰受益”的原則,補助經費由區財政直接撥付給蓮都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場。
《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區病死動物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已日趨健全和完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將更規范化、減量化、資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