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資興市生豬養殖大戶朱忠躍改行做起了干魚加工。今年年初,響應地方政府的號召,為保護東江湖水源,他主動退養了600多頭生豬。作為全國生豬養殖大省的湖南,這一行業似乎日漸不受政府喜歡。湖南省規定,為保護水源,湘江流域庫區1公里范圍禁止生豬養殖,干流500米內禁養生豬。對于離不開水源支持的規模化養殖場來說,在流經湖南省6個地市的湘江流域實施的限制性政策,無疑給蓬勃發展的生豬產業當頭一棒。今年5月,中國青年報記者在資興市白廊鄉白廊村了解到,村里效仿朱忠躍退出生豬飼養的,還有20多戶。之前滿地的養殖污水、刺鼻氣味,現在已經沒有了。
資興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生豬養殖一直是資興市白廊、興寧等湖區鄉鎮的支柱產業,最多時年出欄10萬頭以上。生豬養殖在帶動移民增收的同時污染了東江湖水質。去年10月至今,東江湖流域有78個養殖戶主動退養了1.6萬多頭生豬,轉型從事農家樂、果樹種植、農產品加工等行業。按當地政府的計劃,到今年12月底,禁養區內的369個生豬規模養殖場將全部完成退養。如此,東江湖周邊每年將減少生豬養殖8萬余頭,每年可減少COD(化學需氧量)排放2880噸、氨氮排放144噸、總磷14.1噸。
“減豬”行動不只資興獨有。過度養殖帶來的污染迫使許多地方政府開始著手將規模養殖戶“趕走”。作為全國生豬生產大縣的長沙縣,其力度和示范效應,頗為引入注目。數據顯示,2007年,長沙縣生豬年出欄達228萬頭,2008年生豬出欄數達375.5萬頭,生豬養殖密度居全國縣(市)之首,一度成為“全國第二大生豬調出大縣”。北部的福臨鎮更是“家家有豬舍,戶戶養豬忙”。該鎮的古華山村,僅7.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養殖高峰期生豬年出欄總量高達10萬頭,甚至超過了湖南一些山區縣的養豬總量。據長沙縣環保部門測算,養一頭豬日用水量達0.05噸,排出廢水0.04噸,其碳排放量相當于同期19個成年人的水平,縣里最高峰時期豬糞尿日排放量超過1.5萬噸。在古華山村,與年存欄10萬頭生豬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生豬糞便產生的氨氮含量超標11倍,超出土地等自然環境的承載能力15倍。豬開始變得養不起了。2010年,長沙縣出臺了《畜禽養殖退出轉產扶助鼓勵暫行辦法》。
福臨鎮黨委書記唐鋒稱,據縣里的種養計劃,鎮政府與110多戶簽訂了禁養協議,與860多戶簽訂了限養協議。根據協議,禁養戶、限養戶拆除欄舍均可獲得數額不等的轉產扶助資金。推行這一政策后,仍有部分村民并未嚴格按照協議履行義務。于是,福臨鎮政府將一批簽訂過協議、超養規模又較大的養殖戶告到長沙縣人民法院。今年2月中旬,長沙縣委書記楊懿文透露,生豬養殖污染的治理,地方已經無法承受。縣里將加大力度,嚴格依據新環保法的要求,對規模養殖戶進行勸退、轉行。對拒不履行者,將依法起訴、執行。而長沙的另一生豬重要產地瀏陽市,也越來越關注“生豬養殖造成的環境污染、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控制差、減排壓力大的現象”,嚴格監管生豬養殖排污工作,關停拆違規生豬養殖場。
僅2012年,該市就已完成治理635戶、面積28萬平方米,關停違規排污養殖場230個、拆除違規養殖場84個。環保達標抑制“豬快長”生豬養殖污染的問題并非湖南獨有。環保部和農業部公布的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畜禽養殖業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達到1184萬噸和65萬噸,占全國排放總量的比例分別為45%、25%,占農業源的95%、79%。環保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專家、湖南農業大學教授吳根義曾受命去多個省份調研。5月13日,他告訴記者,在中國一些地區,畜禽養殖業污染已超過居民生活、鄉鎮工業,成為農業農村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