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原陽縣警方接群眾舉報稱,原陽縣韓董莊鄉焦庵村一民房內有人生產銷售冒牌獸藥,在當地造成不良影響。5月7日下午13時許,接到畜牧局人員的通知來不及休息的原陽縣檢察院偵監科檢察官葛二磊直奔案發地焦庵村。進入焦庵村,街道兩側滿是隨意搭建的廠房和倉庫。焦庵村地處黃河灘區與鄭州一河之隔。鄭州北部城中村的拆遷給焦庵村帶來了“商機”,一些不法商人認為找到了生產加工的“后花園”。
在畜牧局執法人員的帶領下來到了一個較為隱蔽的倉庫門口,門口停有一輛大貨車,執法人員準備將清點后的物品及生產設備進行轉移。經檢查發現:倉庫內有假冒宮炎寧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3195瓶(10ml/瓶),甲磺酸培氟沙星(金產康)520盒(10mlx10支/盒),48箱空安瓿,安瓿上印有(牲血右旋糖酢鐵注射液10ml/支(含鐵150mg/ml 廣西化工研究院獸藥廠)。低硼硅玻璃安瓿222箱(1680支/箱)。液體灌裝機一臺,三臺生產加工設備。新的問題相繼擺在了偵查工作面前。其中,涉案價值的認定就是一個較為棘手的問題,涉案金額不僅是構成非法經營罪的法定要件,還是審判時確定法定刑檔次的關鍵,更是檢察機關是否批準逮捕的當務之急。
檢察人員明察秋毫根據現場查扣的出庫單一本和銷售臺賬一本足以能夠證明銷售數額為7萬元(不包括現場查封的藥品),迅速督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向工商、質監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把該村當作重災區進行拉網式排查。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的提前介入和引導偵查取證的諸多建議,為這起案件的證據方向、證據固定和證據展示等把好了程序關。
(作者單位:河南省原陽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