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通過對沈陽市寵物醫院進行調查采訪發現,關于寵物及寵物醫院的管理立法空白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另據記者了解,按照有關規定,寵物醫院的醫生必須持有獸醫資格證,需受過專業訓練。但沈陽有些寵物醫院的醫師根本無行醫資格,有的還壓根沒學過獸醫,甚至有的醫生是由“狗販子”改行的。這些“醫生”的診療手段只有兩招:一是這種針劑不行就改用另一種;二是各種藥物混合使用。此外,寵物醫院必須將工商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和畜牧獸醫管理部門頒發的動物診療服務許可證掛于醫院顯著位置,但很多醫院只掛一證或根本不掛證。有的醫院既無診療證,也無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