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日前出臺的《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今年該省將統(tǒng)籌1000萬元農業(yè)專項資金支持肇慶、湛江等6個地市開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試點建設。
《意見》同時要求,年出欄量在50萬頭以上的生豬養(yǎng)殖大縣(市、區(qū))、年出欄量在1500萬只以上的家禽養(yǎng)殖大縣(市、區(qū))原則上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建成專業(yè)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同時,為讓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速,《意見》明確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列入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的運營用電可享受當地農用電價,并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信貸支持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和保險機構參與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