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養殖場的糞便隨意排放,以致形成環境污染,從一定意義上說,這是一種“浪費”,是物質沒有被充分利用的浪費。由于生物的消化率不可能達到百分之百,未被利用的部分被微生物分解,成為臭氣的主要來源。對畜禽排泄物進行處理,一來可進一步分解未被消化的飼料殘渣;二來消除臭氣,讓經過處理的畜禽排泄物直接施入土地,促進農作物吸收。而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農村沼氣。 目前,各地市州及區市縣根據各自的情況,有的是農業局和畜牧局進行合并,有的是農業局和林業局進行合并。畜禽養殖項目由畜牧局下屬科室負責實施,農村沼氣項目由農能辦負責實施,可以說,這兩個機構是各自獨立并“各自為政”。要促進資源的有效利用,首先要對畜禽養殖和農村沼氣進行“整合”,或者讓二者協同項目實施,主要針對新建畜禽養殖場而言。即根據新建養殖場的設計規模,同步修建可消化畜禽排泄物產量的沼氣池,從起點抓起,促進畜禽排泄物的充分分解。 針對已修建的養殖場,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小型養殖場,如生豬存欄數在100頭以內的養豬場,由農能辦為其設計修建適當大小的沼氣池。第二種是中型養殖場,如生豬存欄數幾百頭甚至更多的,小型沼氣池不足以分解排泄物,而修建大型沼氣池首先其養殖數量可能達不到項目補貼要求的標準,其次是沼氣的產量大于使用量,也會造成浪費。 解決這種情況,要進行第二次“整合”。即把養殖場的沼氣由養殖場單獨使用,改為由附近居民共同使用,附近居民不再修建戶用沼氣池,根據養殖場的畜禽排泄物產量,農能辦為養殖場設計對應分解能力的沼氣池,并把戶用沼氣池的補貼資金,注入到養殖場修建沼氣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