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擾多年的“病死豬隨意丟棄”難題,終于有了較好的市場化解決途徑。日前,浙江省發改委、農業廳和保監局聯合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生豬保險與無害化處理聯動的指導意見》,計劃在全省范圍內推行生豬保險與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
據悉,以往生豬保險一般只約定由保險公司直接對死亡生豬進行賠償,但由于量多面廣,保險公司難以監管,導致亂象橫生:一些養殖戶在領到保險賠償后,為貪圖方便仍隨意丟棄死豬;還有一些養殖戶為套取更多保金,則對死豬注水或重復索賠。
記者了解到,生豬保險與無害化處理聯動后,將實現保險理賠閉環管理。承保時,由畜牧獸醫部門提供基礎數據,以確保承保數據準確;發生賠案后,保險理賠人員隨同病死動物專用收集車到現場查驗,需養殖戶、保險公司和病死動物收集人員三方現場簽字確認;待無害化處理完成后,養殖戶方可獲得保金;獸醫部門和保險公司需對無害化處理憑證單據與實際生豬死亡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以防作假;理賠結果定期公示,形成四方約束監督機制。
在保險政策方面,浙江做出眾多調整:今后,以病死豬作為理賠依據,包括仔豬、自繁自育的生豬、購入小豬肥育的生豬等都將納入保險范圍,并設置了不同的保險標計算方式;理賠方式由原先按重量,改為按尸體長度給予賠償,同時實行無害化處理和保險數據共享,以杜絕注水死豬和重復索賠等情況。
目前,這一聯動模式已在浙江蕭山、諸暨、蘭溪等地推廣,經過一段時間試點,這些生豬養殖區的河道、溪溝內,已難覓病死豬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