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獸醫處方權的優勢與困惑
根據農業部《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對獸藥實行分類管理,根據獸藥的安全性和使用風險程度,將獸藥分為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獸用處方藥是指憑獸醫處方箋方可購買和使用的獸藥。獸用非處方藥是指不需要獸醫處方箋即可自行購買并按照說明書使用的獸藥。獸用處方藥憑獸醫處方箋方可買賣,但下列情形除外:進出口獸用處方藥的;向動物診療機構、科研單位、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其他獸藥生產企業、經營者銷售獸用處方藥的;向聘有依照《執業獸醫管理辦法》規定注冊的專職執業獸醫的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園、實驗動物飼育場等銷售獸用處方藥的。
獸醫處方箋由依法注冊的執業獸醫按照其注冊的執業范圍開具。獸醫處方箋應當記載下列事項:畜主姓名或動物飼養場名稱;動物種類、年(日)齡、體重及數量;診斷結果;獸藥通用名稱、規格、數量、用法、用量及休藥期;開具處方日期及開具處方執業獸醫注冊號和簽章。處方箋一式三聯,第一聯由開具處方藥的動物診療機構或執業獸醫保存,第二聯由獸藥經營者保存,第三聯由畜主或動物飼養場保存。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園、實驗動物飼育場等單位專職執業獸醫開具的處方簽由專職執業獸醫所在單位保存。處方箋應當保存二年以上。獸用處方藥應當依照處方箋所載事項使用。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注冊執業獸醫開具處方銷售、購買、使用獸用處方藥的,依照《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執業獸醫具有處方權的唯一性,從這一個層面可以最大限度尊重獸醫執業的合法性、權威性,但通過現實的臨診條件和獸醫藥品的實際特點看,存在執業獸醫處方是否真正的唯一性和權威性的問題,如治療蛋鴨的大腸桿菌性生殖器官性疾病,處方中開具的“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2毫克/千克,胸肌注射,每日2次,連用2日”,困惑就在于:臨床上沒有獸醫專業護士或助理執業獸醫,由誰換算成每千克體重多少毫升?由誰具體執行注射?用什么樣的廠生產的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當飼養量在幾千上萬只的情況下,當種鴨處于產蛋高峰期的情況下,注射又怎么去有效實施?如果出現用藥失察或醫療事故,由誰承擔責任?這些真是一個繞不開的問題。
執業獸醫考試“資格”的困惑
在現實的獸醫臨床實踐和獸醫體制改革的背景下,獸醫的社會地位、個人待遇、診療條件均較過去有顯著提高,但個人待遇仍沒有著落。官方獸醫、畜牧獸醫行政管理、畜牧獸醫監督執法序列的人員屬于“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待遇、地位均有保障;執業獸醫、鄉村獸醫只能依靠社會化的診療服務、養殖服務獲取報酬,在沒有承擔國家協防或其它指令性任務的情況下,則沒有一分錢的額外收入。當《執業獸醫管理辦法》、《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強力推進后,執業獸醫和鄉村獸醫的待遇將更加窘迫,諸如“畜禽疾病防控標準像歐洲、診療條件和待遇像非洲”的抱怨無處不在。雖然考試獲得執業獸醫資格證書,但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且經過注冊機關注冊方能從事獸醫執業并不得兼職,什么樣的單位能夠聘請執業獸醫,每個月什么樣的薪酬待遇才能滿足被聘執業獸醫的心理預期?當執業獸醫數量嚴重不足而鄉村獸醫或過去的事實獸醫(閹割員、配種員等)面臨非法執業的法律風險的情況下,畜禽的常規防疫保健和患病后的診療由誰去服務?即便是執業獸醫,目前通行的一種評價是:能夠考取執業獸醫資格的往往是剛剛畢業的畜牧獸醫大專院校學生,而他們的臨診經驗嚴重不足,而具有豐富臨診經驗的事實獸醫的年齡大多40~60歲,他們的基礎學歷通常為初中、高中、職高或中專,但其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即通過多種渠道獲得過政府組織的獸醫專業培訓,但因“學歷”而往往被排除在執業獸醫資格考試之外。換言之,大量不具備獸醫臨診經驗的獸醫完全可能考取執業獸醫資格,而具備獸醫臨診經驗的大批一線獸醫被考試門檻限定而不能參考,這在規模養殖和散養并存的養殖模式背景下將會長時間出現相當嚴重的社會性矛盾。
動物疾病臨床防控中的靠病養醫困惑
因為畜禽保險和國家補償機制不到位,常常導致價值數萬甚至數十萬的畜禽患上某種或某些烈性傳染病需要強制撲殺的情況下,養殖者一般會抱著僥幸心理不顧法律責任更遑論依賴社會道義主動配合或參與撲殺,更多的情況是偷偷摸摸的賤賣或私下醫治,導致疫情大面積擴散。執業獸醫的就業形勢不外乎幾種:受聘于政府機構“打零工”——參與協防等;受聘于特大型規模養殖場成為駐場獸醫——不得對外出診;受聘于動物診療機構——類似門診醫生或住院醫生;受聘于飼料獸藥或種畜禽企業——類似于120急救醫生;受聘于教學科研機構——從事與獸醫臨床相關的教學科研工作。按照上述大致的就業分類,執業獸醫的個人待遇的的確確存在來源不清、來源不合法或來源缺乏道義的詬病。
在現實背景下,養殖場諸如解剖診斷、病原分離培養、藥敏試驗、水質分析以及飼料化驗檢驗等工作,常常是飼料、獸藥企業依賴執業獸醫開展的一種免費服務,執業獸醫出具一份診斷報告、開一張處方,有誰認為它們值錢?可以為此付費?因此,執業獸醫的收入來源,可能就是“以藥養醫”。打個不恰當的比喻,在4S店保養汽車就類似于“以醫養醫”——寵物醫院,而在一般的汽車修理店就屬于“以藥養醫”——畜禽醫院。前者需要對技師的專業技能支付“工時費”,后者則把所有的費用都折合進零部件中。曾經有“造原子彈的不如賣茶葉蛋”、“教書的不如殺豬的”的說法,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造原子彈的沒法拿出產品來賣,因此對他們的定價往往過低;而賣茶葉蛋的小販可以借助茶葉蛋這個道具,在市場上獲得其報酬。以藥養醫實際上和賣茶葉蛋的小販走的是同樣一條路:因為政府沒法對獸醫的服務定出一個價格,但獸醫的專業化治療在事實上卻存在,于是就衍生出了這樣一個非常“有效”的價格體系——通過以獸藥作為道具,讓獸醫的專業能力可以得到一個合理的回報。如果說獸醫是治療動物的疾病,那么汽車技師就是汽車的“醫生”:他們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給汽車提供各種診療方案。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作為服務業的修車業,實際上也是另一種“以藥養醫”,絕大多數的汽車維修店沒有能力向顧客收取工時費——這是另一種診療費,他們只能在汽車零部件的買賣中加價,把自己的專業技能或者時間成本通過零部件買賣的形式體現出來。因此,期望政府放松獸醫診療管制,降低動物診療市場的準入門檻,讓執業獸醫在畜禽疾病診療市場中真正地競爭起來。(北方牧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