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國家衛計委將在2015年底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屆時,我國過去30年間由各部委制定的4934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將縮減到1061個,數量減少為原先的1/5。衛計委同時加快了對重點和缺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和修訂,至今累計公布492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涉及多個環節,其中每個環節都涉及到食品安全標準問題。在政府部門、新聞媒體披露出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中,標準問題無法回避。一方面,我國有著很多各種類型的食品標準,但是也存在著現行標準交叉、重復、矛盾的問題;另一方面,我國食品管理標準更新滯后,部分標準長期止步不前,有些標準也已經不再適用于當今的現實。因此,清理現有的食品安全標準,是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準、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必要之舉。
應當承認,目前我國的食品標準普遍較低,有的食品標準甚至還是沿用著十幾年、幾十年前的標準,甚至有的行業新制定的標準出現了倒退的現象。食品安全標準存在散、亂、差、不科學等問題。僅就“散”而言,一套是食品衛生標準,另一套是食品質量標準,兩套標準并行的結果是:按照一套標準監督檢查合格的食品,按照另一套標準就有可能不合格;還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交叉重疊、相互沖突?,F行標準的“標齡”在10年以上的占1/4,個別標準甚至已超過20年未修訂。一些已經不再使用的添加劑或農藥,還沒有從標準中剔除,例如,現有的食品標準里還保留著一些已經停產多年的農藥的限值標準。相當一部分標準的內容存在互相引用、沿用原有數據的情況。制定標準時你抄我、我抄你,缺乏科學分析和研究。很多新的食品添加劑或農藥出現了,但制定標準的人也無所知,本應限定使用的用量和品種,但現在濫用情況嚴重,檢測標準也沒有明確規定。
筆者認為,所謂食品安全標準存在問題,既有制度本身的原因,也有利益博弈的因素。從利益方面來說,一方面,食品安全標準高低往往關系著企業及其產品的市場準入問題。標準定得高一點,有些企業就可能面臨被淘汰,而定得低一點,準入的企業便多一些。另一方面,制定一個標準往往需要大量的數據收集及論證,費用不菲,而國家的補貼有限,往往需要企業額外資助,于是,一些標準的出爐便可能摻雜“企業意志”,其制定權極有可能被“少數人”、“少數企業”綁架,標準之爭在某種程度上便成了利益之爭。 食品安全國標體系的構建既關乎每個人的飲食健康,也關乎國人的生存質量,乃至“中國制造”的國際市場份額。減少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進一步制定和完善食品標準,清理現行標準、抓緊制定新的標準,增強信息公開力度、加強標準跟蹤評估、接受全社會監督已成當務之急。 首先,要將標準體系放在專業化、前瞻化、國際化的視角去考量。要做到這一點,必須要開門立“標”,集納民智、悉聽民意,要堅持獨立的專業標準,更要廣開言路、以公開透明的姿態完善標準的內涵與外延。 其次,要秉持客觀中立的立場,矢志于捍衛公共利益,站在民生安危的高度從嚴立規,既不為個別企業的聲音所左右,更不能被少數行業協會的話語霸權所綁架。要力戒“新規不如老規”的詭異,就要平衡好標準體系建立的“專家系統”,從制度設計的每個環節開始,讓博弈在光明正大的平臺上進行,去偽存真、激濁揚清,把部門利益、集團利益真正屏蔽在公平正義的標準體系之外。 再次,標準的制定應該摒棄“國情化”的借口。要真正讓新國標體系科學、合理與公平并贏得國際市場的認可,防止“劣幣驅逐良幣”亂象上演,必須將我國的標準盡快與國際標準接軌,力避在制定標準過程中自我降格和標準的“內外有別”。 編織“食品安全網”,“標準”無疑就是網格的一個個結點,只有結點清晰科學,整張網絡才能穩固有力。有了完善的標準,才能在生產中有的放矢,在檢測中切中要害,在執法中一針見血。由此,熱切期待食品安全新國標體系能夠真正為食品消費筑起一道道牢固的安全之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