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買賣就沒有市場,市場之大,讓不法分子鉆到了渾水摸魚、牟取暴利的空子。目前琳瑯滿目的流通商品,仍然充斥著質量不合格、用欺世盜名的手段蒙混進入市場兜售的情況。這其中,就包括了很少引起公眾注意的獸藥類商品。
獸藥的檢測、生產、銷售等各環節早已有法可依,并有專門的機構監管。遺憾的是,動物自不能言,而養殖戶若非自身利益遭受重創,也很少不依不饒地追查假獸藥,進行維權。獸藥消費主體不會說話,獸藥購買者維權意識不足,社會輿論對這方面的話題不夠關注……種種因素對于相關監管部門來說,都缺少絕對的外部動力,從而很難達到有效監管市場的效果。
但從根本上來講,獸藥監管體制真正執行不力的最大問題主要還在于——政出多門。
獸藥監管的法定部門是農業部獸醫局。獸藥是什么?獸藥是藥品。藥品的管理并非農業部的長項,而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長項。并且,后者的職責里清楚寫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的法律法規草案的起草,負責擬訂藥品政策的規劃,制定藥品部門的規章。從邏輯上說,作為藥品的獸藥,是否由這個部門負責監管更合適呢?
市場監管需要專門的知識和技能。藥品管理部門的從業者要求專業性極強。獸藥監管放到農業部,不僅在專業的角度看不合適,也給市場監管帶來了不少麻煩。農業部的獸醫局負責獸藥、獸醫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及進出口監督管理;負責藥物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的監督管理,提出國家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并組織實施。問題在于,農業部的行業屬性,決定了他們的主力在農業領域。獸藥的生產屬于工業,流通屬于商業,讓農業部門監管獸藥,恐怕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別是下設到地方的農委、農業局,相關藥品專家則更少,而具體到執法者,甚至可能根本就不懂藥物學知識。
獸藥監管,相關部門即便希望有所作為,也都存在體制上客觀的難題,遑論相關部門不想作為呢?對于監管者來說,監管要靠良知和義務的驅使。嚴格遵循法律規定,對被監管對象的違規行為立即制止,這需要監管部門真正心系民生,沉下市場。否則,監管就更多是流程上的監管。對于現在的不少監管部門來說,多數是民不告官不究,沒有指標不行動,開展工作相對被動。
比不作為更棘手的,是難作為。互聯網時代,信息傳播異常迅捷,企業獲取信息的速度和一切按流程走的政府各監管部門相比而言,甚至可以說迅雷不及掩耳。就拿農業部每次公布的獸藥查處活動的通知而言,問題產品的標稱企業在第一時間被檢測到時就會收到產品確認函,如果企業在第一時間否認了,就只能等執法部門取樣定罪。可是等到農業部正式下發文件,再通過相關部門層層轉發安排執行,企業早有足夠的時間去處理這些樣品。
正是由于以上種種緣由,假冒偽劣的獸藥才會野火燒不盡,始終“遍地開花”。因此,只有簡化監管體系,加大媒體監督,加強用戶們的消費意識和維權意識,才能有效地減少假冒偽劣獸藥的生存空間。
來源:中國漁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