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市惠城區三棟鎮政府養豬戶狀告三棟鎮政府非法強拆其養豬場,惠城區人民法院駁回其起訴,李運新不服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今日上午,法院還沒有開庭,三棟鎮政府、惠城區環保部門等聯合執法隊再次對其進行強拆。
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養豬提起上訴
據了解,去年12月12日,惠城區三棟鎮政府以該片區為禁養區為由,將上洞村委會新聯村一養豬場強行拆除,村民李運新認為該養豬場是自己2002年建成的,當時當地政府鼓勵自己辦養豬場,而該片區劃為禁養區是近兩年的事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43號令,拆除他的養豬場應該給予一定補償,所以他認為政府屬于違法強拆,并將三棟鎮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經濟損失13萬元。
該案件4月16日上午在惠城區人民法院開庭。法庭裁認為李運新不具備起訴被告三棟鎮政府的主體資格,駁回其起訴。“我對惠城區法院的判決不服,聘請了律師于今年5月份就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我現在只能相信法院,”李運新向南都記者出示了法院的傳票,開庭時間定在9月18日,不過,目前開庭日期又向后延遲。
強拆現場砸死兩頭豬
雖然法院對李運新的上訴還沒有開庭,“惠城區政府、三棟鎮政府和區環保局他們已經等不及了,多次說要來強拆,”今天上午,多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數十人前去強拆。
“上次我們阻攔,把我們人抓了,我們才決定起訴他們的,”李運新在現場告訴南都記者,現在上訴還沒開庭,最終還沒有一個法院的定論,他們卻來強拆,沒辦法阻止他們強拆,只希望能夠把東西給搬出來。
昨天上午10點左右,在現場南都記者看到,執法人員指揮十幾個沒有穿執法隊服裝的社會人員把豬棚里的大桶搬出來,兩臺挖掘機瞬間將此養豬棚夷為平地。
在強拆過程中,豬棚墻體倒塌,砸死兩頭豬,“兩頭大豬,每頭300多斤,”李運新介紹稱,按照現在市場價,大概價值五六千元。其中一戶養豬戶攔住執法人員的公務車,要求其陪豬錢,一群戴鋼盔的執法人員一擁而上,把該養豬戶掐起來移走,公務車揚長而去。
南都記者在現場采訪拍照,五名戴鋼盔的人員迎面圍上來,記者解釋在正常采訪拍照。其中一名戴鋼盔的人員警告記者,不會阻擾拍照,可以拍豬場,但是不能拍到執法人員。
官方回應:強拆為治理污染
針對此次強拆,南都記者采訪了三棟鎮黨政辦和主管環保的經濟辦相關負責人。據他們介紹,這一次是惠城區環保局部門、執法大隊、三棟政府等惠城區政府多個部門聯合執法,惠州市政府今年有一項重要任務是,清水治污,木瀝河的整治是其中重要一項,強拆處的養豬場本身位于禁養區,其污水最終排到木瀝河中,政府部門已經多次發過通知其搬離的文件,這些養豬戶卻沒有搬走。
據介紹,現場戴鋼盔的人員是三棟鎮的聯防隊員。記者針對在還在上訴期間,政府部門前來強拆是否符合程序。對方回應稱,李運新起訴三棟鎮政府和此次強拆是兩碼事,這次強拆是市政府層面治理污染,因此從程序上是合法的。
律師觀點:此次強拆不合法
“雖然李運新起訴被駁回,不過,他提起了上訴,目前還沒有開庭,不管最終法院的判定結果如何,至少在上訴期期間,強拆的行政法律依據還未生效,”凱揚律師事務所陳波律師認為,政府部門這種強拆是不合法的。對于,在強拆中導致對方財產損失,政府部門應該有責任進行賠賞。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