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已于10月1日起施行,作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規章,國家食藥監總局制定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于10月1日起同步實施。對消費者來說最直觀的變化是,食品包裝袋上“QS”標志將不再用于食品,取而代之的是有“SC”標志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已于10月1日起施行,作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規章,國家食藥監總局制定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于10月1日起同步實施。對消費者來說最直觀的變化是,食品包裝袋上“QS”標志將不再用于食品,取而代之的是有“SC”標志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據了解,《辦法》實施后,食品“QS”標志將取消。之前食品包裝標注“QS”標志的法律依據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隨著食品監督管理機構調整和新《食品安全法》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已不再作為食品生產許可的依據。
為何取消食品“QS”?國家食藥監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了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的要求。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包裝上應當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沒有要求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同時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完全可以達到識別、查詢的目的。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取消“QS”標志還有利于增強食品生產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據悉,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碼由3位數字標識組成,具體為:第1位數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識別碼,阿拉伯數字“1”代表食品、阿拉伯數字“2”代表食品添加劑。第2、3位數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號。其中食品類別編號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11條所列食品類別順序依次標識,即:“01”代表糧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調味品,以此類推……,“27”代表保健食品,“28”代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29”代表嬰幼兒配方食品,“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31”代表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號標識為:“01”代表食品添加劑,“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復配食品添加劑。
需要注意的是,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一經確定便不再改變,以后申請許可延續及變更時,許可證書編號也不再改變。而且10月1日以后,帶有“QS”標志的食品不會從市場上立刻消失,而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場,這期間市場上帶有“QS”標志老包裝的食品和標有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食品會同時存在。
對于消費者關心的食品添加劑問題,《辦法》也制定了新的規定。原《食品安全法》規定,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條件、程序,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規定執行。隨著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調整,食品添加劑不再按照工業產品由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監管,而是作為食品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統一監管。因此,新《食品安全法》規定,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應當具有與所生產食品添加劑品種相適應的場所、生產設備或者設施、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制度,并依照規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鑒于法律規定的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程序和食品生產許可程序基本相同,為方便企業申請,《辦法》在制定過程中,將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許可也納入其中一并執行。因此,企業申請和監管部門實施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應當按照《辦法》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