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控制陽春的豬肉市場,林某等人以警告、威脅、毆打或者毀壞他人財物的方式趕走生意上的同行。近日,陽春市檢察院以涉嫌強迫交易罪依法批準逮捕林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
據悉,經辦案人員審查,201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林某與犯罪嫌疑人陳某就在陽春地區收購豬肉事宜達成協議,協議雙方各自平等分界分時收購肥豬肉,平日里面對外來競爭者則互相報信,由各自人員在各自領地解決外來競爭者入侵肥豬肉市場的事宜。雙方合作以來,不斷有外來競爭者被警告、威脅、毆打或者被毀壞財物的事情發生,導致其他商人在心里造成陰影的情況下不得已退出陽春豬肉市場,販賣者也無奈只能將自己的豬肉賣給林某和陳某二人。自201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林某、陳某二人合謀壟斷了陽春地區豬肉市場,牟取經濟利益達百萬余元。
陽春市檢察院經審查認定該團伙在面對外來競爭者時,幫助犯罪嫌疑人林某、陳某二人實施恐嚇、威脅甚至毆打他人、毀壞他人財物等違法行為的直接實施者多數為臨時邀約,違法行為的直接實施者與組織者無長期穩定的聘用關系,未達到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征要求。另外,就該團伙實施的多次違法犯罪行為而言,雖已達“多次”行為的標準,但違法犯罪行為的危害程度較輕,亦未對陽春豬肉市場造成大恐慌的重大影響,不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對于其行為特征的描述。因此,陽春市檢察院認定該犯罪團伙為“惡勢力”團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