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邵東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引發廣泛關注的特大病死豬肉案,14名被告人和2家被告單位定罪。邵東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肖某某 、郭某為牟取非法利益 ,自2013年始 ,從衡陽楊某某 、劉某某等多名被告人處低價收購病死豬,加工后出售給被告單位張家界某食品有限公司 、張家界某旅游食品開發有限公司 ,兩被告單位將病死豬肉加工分裝成火腿 、香腸 ,最終流向老百姓的菜籃子 ,上了餐桌。該案范圍涉及到邵陽 、衡陽 、張家界等多個地區 ,涉案病死豬肉百余噸 ,金額逾千萬元。法院審理后認為 ,被告人楊某某 、劉某某 、姜某某等8名被告人生產 、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 ,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 ,其行為均構成生產 、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分別判處一年三個月到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并處8000元至50萬元不等的罰金;被告人肖某某 、喻某某等6名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張家界某食品有限公司 、張家界某旅游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被告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以次充好 ,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生產 、銷售偽劣產品 ,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 ,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 、銷售偽劣產品罪,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七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并處50萬元至400萬不等的罰金;2家被告單位分別判處罰金300萬元、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