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規范動物診療市場秩序和獸醫從業行為,促進動物診療行業健康發展,農業部連續三年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動物診療專項整治行動。截至目前,共開展整治執法行動20747次,清理關閉不合格動物診療機構674家,查處違法案件796件,沒收違法所得34.76萬元。 行動期間,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組織、穩步推進,重點針對城市動物診療機構、鄉村動物診療市場以及獸藥經營場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統籌部署整治工作,厘清政策界限,嚴格執法程序,落實目標責任,保障整治行動堅強有序開展。二是加強輿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動物診療等法律規章及行業管理制度,加大對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三是強化監督執法,注重鞏固成果。不斷落實日常化監管措施,將專項整治行動和日常監督巡查相結合,提高動物診療機構的執法力度和覆蓋面。四是突出建章立制,明確責任義務。建立健全動物診療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動物診療許可審批、診療管理等相關規定和依據,加強動物診療機構和從業人員責任義務意識。五是構建信息平臺,實現動態監管。充分利用全國獸醫隊伍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日常監管信息的實時更新,進一步提升獸醫隊伍信息化管理水平。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完善了全國動物診療活動和獸醫從業人員管理等規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多部門聯動、監督全覆蓋、執法常態化的動物診療行業監管長效機制,有效凈化了動物診療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