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煙臺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煙臺市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到2016年底,全市基本建成以生豬、家禽為重點,兼顧其他畜禽,涵蓋 飼養、屠宰、經營、運輸等各環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達到行政區域全覆蓋和收集體系全覆蓋,實現病死畜禽及時處理、清潔環保和合理利用的目標。
年底7縣市建成規模無害化處理廠
到2016年底,福山、牟平、萊州、萊陽、蓬萊、海陽、招遠7市(區)建成日處理能力 不低于10噸的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集中處理轄區內及輻射縣市區的養殖場(戶)和其他環節產生的病死畜禽。處理工藝優先選擇《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技 術規范》中推薦的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高溫高壓化制、高溫發酵和碳化等資源化利用模式。
未建設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的縣市區,應委托鄰近的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集中 處理轄區內養殖場(戶)和其他環節產生的病死畜禽。其中,芝罘區、煙臺開發區和棲霞市可委托福山區的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處理,高新區、萊山區和昆崳 山保護區可委托牟平區的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處理,龍口市可委托蓬萊市的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處理。
強化無害化配套設施體系建設
按照要求,畜禽屠宰廠、專業化活畜禽交易市場和存欄生豬200頭以上、牛50頭以上、 羊200只以上、家禽3000只以上、兔300只以上的規模飼養場等,原則上應依法配套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處理工藝優先選擇生物發酵等模式;未建設無害 化處理設施的必須配套建設病死畜禽存放設施,與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簽訂處理協議。鼓勵和支持將畜禽屠宰廠、專業化活畜禽交易市場和規模飼養場等納入 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體系。
強化病死畜禽收集體系建設,在所有村和未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的規模養殖場,建立病死畜 禽收集暫存點,負責收集本村散養戶或本場的病死畜禽。在所有有畜鎮(街道)建立病死畜禽收集暫存站,負責收集轄區內各暫存點的病死畜禽。病死畜禽專業無害 化處理廠負責收集各暫存站的病死畜禽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各暫存點、站和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要建立病死畜禽收集、登記、處理和產品去向等臺賬。
提供無害化處理補助
落實養殖環節和屠宰環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對養殖環節的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每頭給予80元的補助,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0元,省財政補助10元(萊陽市補助20元),其余部分由縣級財政負擔,市級財政對財政困難縣市區進行補助。
將養殖環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范圍,由豬擴大到其他畜禽品種,按照折算成豬單位(30只蛋雞、鴨或鵝,60只肉雞,30只兔,3只羊分別折算成1頭豬;1頭奶牛折算成10頭豬;1頭肉牛折算成5頭豬)的方式進行補助,所需經費由縣級財政負擔。
以豬單位計算,補助標準為:養殖(場)戶16元(自建暫存點的規模養殖場21元)、村級暫存點5元、鎮級暫存站16元、專業無害化處理廠43元。對自建無 害化處理設施并經驗收符合國家無害化處理規范要求的規模養殖場,可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貼直接補助給養殖場。對屠宰環節的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以實 際處理量按照規定進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