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1月24日,七臺河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對新興區的36個畜禽規模養殖場動物防疫條件進行監督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圍繞以下五個方面內容開展,一是檢查畜禽規模養殖場是否按照農業部的規定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二是實地進行查看,確保養殖場沒有建在禁養區域內;三是檢查養殖場內布局,入口處設立消毒池,生產區和生活區是否分開,生廠區入口處是否設立更衣消毒室;四是檢查養殖場的設施設備,養殖場獸醫室是否配備疫苗冷凍(冷藏)設備、消毒和診療設備,養殖場是否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養殖場是否建有引入動物隔離舍和患病動物隔離舍;五是檢查養殖場養殖檔案建立情況。
通過檢查,及時指出養殖場動物防疫條件存在不足,要求養殖場立即進行整改,區農牧部門加強督促,確保規模養殖場完全符合動物防疫條件,達到有效控制動物疫病,維護公共衛生安全目的。通過此次檢查對發現9家養殖場不如實提供與動物防疫活動有關資料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對其中兩家養殖場涉嫌違反了《動物防疫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畜禽養殖場未如實填寫養殖檔案”,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