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龍江縣被確定為黑龍江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項目建設單位。按照《黑龍江省“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涉農整合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要求,龍江縣根據各地畜禽養殖量分布情況,在所轄的14個鄉鎮、104個重點村中,統一建設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窖104個。該項目全部是根據項目建設參考標準,并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具體建設內容,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然后分年度集中興建的,所需建設資金均由省財政列支。具體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實行屬地管理,通過遴選有一定資質的建筑公司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共分2批建設,其中,2015年末完成第一批共8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窖的建設指標;2016年下半年完成第二批共96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窖的建設指標。
龍江縣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窖均選擇在距離動物養殖場(小區)、動物屠宰加工廠、動物診療所、牲畜交易市場、生活飲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的地勢較高、干燥且處于下風向的地點建設,全部為鋼筋混凝土封閉結構,并在內外壁及窖底做好防滲防漏處理。建設標準為:內徑2米,深4米,壁厚15厘米以上,上蓋20厘米以上,容積12.5立方米以上。窖頂部設置投置口,并加蓋封閉且上鎖,四周設置圍欄、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及專業管理人員姓名和聯系電話公示牌。項目完工后,由龍江縣畜牧獸醫局負責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后,按照每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窖建設資金1.5萬元的標準,將省里的項目建設專款撥付給建筑公司。此項,全縣共投入建設資金156萬元。
2017年,全縣104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窖全部投入使用,并且在縣畜牧獸醫局和鄉鎮畜牧獸醫綜合站的參與監督下,對各村屯養豬戶(場)申報的幾批病死豬全部進行了無害化處理。從而有力地控制了畜禽疫病的傳染源,保障了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有效地改善了農村和農民朋友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