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2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河北金興制藥廠等3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藥品不合格。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的標示生產企業、藥品品名和生產批號為:
河北金興制藥廠生產的批號為160901、161201、161202、161203、170103的復方胰酶散,貴州益佰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805、20161001、20161003的胃蛋白酶顆粒,四川順生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61004的胃蛋白酶顆粒。不合格項目包括微生物限度、效價測定、裝量差異(詳見附件)。
二、對上述不合格藥品,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并進行整改。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相關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總局。
特此通告。
附件:9批次不合格藥品名單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