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畜禽養殖場備案和糞污資源化利用機構信息管理的通知
按照《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農業部部令第67號)規定,養殖場應當依法向所在縣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畜禽養殖代碼。在落實過程中,各地普遍存在備案不全、無依據設置備案條件、規模標準不統一、數據散落等問題。為此,我部開展了全國畜禽規模養殖場摸底調查,開發了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平臺,擬對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機構等基礎信息實行全國聯網、統一編碼管理,為實現全覆蓋監管和信息可追溯奠定基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認識
加強養殖場備案信息管理,是嚴格落實《畜牧法》有關規定的重要舉措。按照“先備案后監管”原則,不增加前置備案條件,確保養殖場全部備案,是對養殖場實行全覆蓋監管和服務的前提,是新時期推進行業精準管理的重要基礎工作。在此基礎上,對養殖場、專業糞污資源化利用機構基礎信息實行聯網管理,賦予統一身份編碼,實現信息直聯直報,是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的重要舉措,是加快完善畜禽養殖糞污監管制度、落實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制度、健全績效評價考核制度的基本前提。各地要切實提高認識,解放思想,勇于擔當,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具體工作方案
(一)開展統一賦碼
擬至12月底前,利用1個月時間對養殖場備案信息和專業糞污資源化利用機構基礎信息實行統一賦碼工作。
養殖場賦碼工作將在摸底調查數據基礎上開展,原則上不再開展大范圍信息采集工作。具體流程為:(1)縣級畜牧部門從網上平臺審核、更新、完善養殖場基礎信息。(2)打印基礎信息表(附件1),確認準確無誤后簽字、蓋章、存檔。(3)通過網上平臺批準同意備案。
專業糞污資源化利用機構基礎信息需由所在地縣級畜牧部門采集、錄入,審核賦碼流程與養殖場備案相同。
賦碼結束后,縣級畜牧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盡快將備案信息反饋養殖場和專業糞污資源化利用機構。
(二)實行動態管理
集中賦碼工作結束后,各級畜牧部門要盡快實現對養殖場、專業糞污資源化利用機構的基礎信息實行直聯直報、動態管理。新增、變更、注銷等申請,由生產經營單位通過手機號碼、畜禽養殖代碼等方式,登陸農業部網上平臺自行注冊、填報、申請,由縣級畜牧部門審核備案,市、省逐級上報。不具備上網條件的養殖場或專業糞污資源化利用機構,可向縣級畜牧部門提交相關紙質證明材料,由縣級畜牧部門審核、錄入和備案。
畜禽養殖代碼等基礎信息實行統一聯網管理,為行業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交換和信息互通奠定基礎。加快推進畜牧獸醫監管監測一體化,避免重復報數,切實提高數據真實性。
(三)統一備案規模標準
各主要畜禽品種規模標準起點如下:依據設計規模,生豬存欄300頭或年出欄500頭以上、奶牛存欄100頭以上、肉牛存欄100頭或年出欄50頭以上、羊存欄100只或年出欄100只以上、蛋雞存欄2000只以上、肉雞存欄5000只或年出欄1萬只以上,其他畜禽可按糞便排放當量折算后參照上述標準執行,或由各省(區、市)自行制定規模標準。同一單位或個人飼養兩種及以上畜禽且均達到規模以上標準,分別按獨立養殖場備案。獲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畜禽場均應備案。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規模以下養殖場戶探索實行全覆蓋備案,加快精準管理步伐。納入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績效考評范圍的規模標準由相關考評辦法另行規定。
(四)統一編碼規則
為適應全國聯網管理和未來拓展要求,農業部對畜禽養殖代碼編制規則進行了拓展升級,制定了《畜牧業生產經營單位代碼編制規則》。已獲得畜禽養殖代碼的養殖場,新舊畜禽養殖代碼并行使用,逐步過渡。
畜牧業生產經營單位代碼由15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包括第1~6位管理部門行政區劃代碼、第7~8位畜牧業生產經營單位分類碼、第9~14位順序碼、第15位校驗碼等四部分。
按照國家征信體系建設要求,畜禽養殖代碼等逐步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銜接,為納入國家征信體系奠定基礎。
(五)健全工作機制
我部畜牧業司會同全國畜牧總站,負責總體方案編制、標準制定、信息平臺建設,以及協調推進工作。各地要制定完善本地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保證工作高效有序推進。
備案賦碼工作將通過“全國規模養殖場信息服務云平臺”完成,有關軟件平臺操作手冊和電子文檔將通過省級工作QQ群(群號51169735)共享下發,請各省(區、市)組織相關省級工作人員及時加入工作群,確保信息暢通、溝通聯絡及時準確。
農業部辦公廳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