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近日印發的《關于推動我市畜禽養殖業加快轉型升級實現綠色優質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指出,佛山市行政區域內不再設適養區。
該“意見”指出,根據環境承載能力和污染防治要求,佛山市政府對全市畜禽養殖結構和方式進行調整,包括保留科技含量較高的種畜禽企業、環境污染防治到位的規模養殖企業;清退污染較大的生豬養殖場,逐步調減家禽及其他動物養殖數量;以環保生態的養殖模式代替傳統的養殖模式,實現產業優化和綠色優質發展。
“意見”明確指出,佛山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再設適養區。各區政府要根據環境承載能力,依法劃定本行政區域的畜禽養殖禁養區,禁養區范圍以外為限養區。要力爭到2020年,生豬年出欄量穩定控制在100萬頭以內、家禽穩定在6000萬羽左右;規模畜禽養殖比例達到9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