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府辦公廳發布該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安徽省依法完成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含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或搬遷,到2020年,實現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常態化。
該方案對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諸多指標作出規定:到2020年安徽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大型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
據了解,新改擴建的畜禽規模養殖場需建設完備的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利用設施裝備,有條件的要突出養分綜合利用,配套與養殖規模和處理工藝相適應的糞污消納用地。對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環保部門將予以處罰。
另外,對受電變壓器容量315千伏安以下的畜禽規模養殖場養殖生產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對受電變壓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用電,符合條件的生產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