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農財〔2017〕38號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畜牧獸醫)局,財政省直管縣(市、區)農業(畜牧獸醫)局:
2017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已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7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的通知》(粵財農〔2017〕250號)下達。為做好2017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有關工作,根據《財政部 農業部關于印發〈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17〕41號)、《農業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2017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財發〔2017〕11號)和粵財農〔2017〕250號文件要求,經商省財政廳,現就做好2017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項目實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任何問題請及時反映。
一、各地農業部門要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協調,及時下達項目資金,組織做好項目實施工作。
二、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不得騙取、擠占、截留或挪用,涉及政府采購事項的要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三、突出綠色生態導向,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政策。進一步優化農業產品結構、產業結構、經營結構,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增加優質綠色農產品供給。
四、抓好項目清單任務的落實。從2017年開始,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的管理方式,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整體切塊下達到省,并提出任務清單,我省在大專項任務清單范圍內,統籌安排指導性任務資金,將資金、任務分解。在項目實施中,鼓勵各地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強化政策銜接配合,形成政策集聚效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任務清單內各項任務全面保質保量完成。
(一)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資金
繼續按照《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6〕38號)有關要求,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培養計劃,我省培育新型職業農民11076人(其中現代青年農場主400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10676人)。在2016年示范縣的基礎上,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整省推進,項目縣數量為105個農業縣(市、區),推進新型職業農民進高校培訓。具體按《廣東省2017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項目實施方案》(粵農〔2017〕224號)要求執行。
(二)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資金
全省實施項目縣89個。深化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發揮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在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中的主導地位,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引導市場化主體參與農技推廣服務。建設運行高效的示范推廣載體,完善“專家+農技人員+科技試驗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體”的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模式。各項目縣要與廣東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創新團隊對接,立足當地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重點打造相對穩定的農業科技試驗示范基地。創新農技推廣服務方式,把握“互聯網+”發展新機遇,以“12316三農綜合服務平臺”“農博士”“農技寶”、中國農技推廣APP等為載體,建設農業科技信息化推廣體系,提高農業科技推廣服務信息化水平。建立農科教產學研一體化農技推廣聯盟,圍繞地方農業主導產業需求,整合農業科技資源,尤其是斗門、潮南、梅縣、蓬江、陽東、遂溪、信宜、高要、清新、博羅、普寧、羅定、乳源、英德、連平、海豐、雷州等項目縣農業科研、推廣機構與我省20個現代農業產業創新團隊、省農科院及分院(專家工作站、促進中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市場化服務組織、農業鄉土人才等組織,構建多元參與、分工協作、充滿活力的農科教產學研一體化農技推廣聯盟,實現農業技術成果組裝集成、試驗示范和推廣應用的無縫鏈接,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加快我省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步伐。具體按《廣東省2017年基層農機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實施方案》(粵農財〔2017〕34號)執行。
(三)南方現代草地畜牧業推進行動
支持陽江、湛江、茂名、清遠和云浮等市實施南方現代草地畜牧業推進行動,保護草地生態環境,發展現代草地畜牧業。以農牧業合作社和相關涉牧企業為實施主體,重點建設一批草地規模較大、養殖基礎較好、發展優勢較明顯、示范帶動能力強的牛羊生產基地。實施主體需與周邊農戶簽訂草產品、畜產品購銷合同或勞動合同,建立完整的草地、牛羊及輻射帶動農戶的基礎信息檔案,草產品生產和牛羊養殖加工銷售管理檔案。
(四)支持家庭農場發展
在全國家庭農場生產經營典型監測對象中,選擇46個糧食生產為主、經營規模適度、經營效益穩定的家庭農場,引導規范流轉土地、健全管理制度、應用先進技術、完善農田基礎設施、開展標準化生產,提高生產經營水平,促進健康發展。繼續做好典型家庭農場發展監測工作。扶持蕉嶺、遂溪、電白等3個縣(區)家庭農場各14個、16個、16個,每個補助8萬元。
(五)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
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重點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帶動力強的國家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適當兼顧農民合作社聯社,發展綠色生態農業、開展標準化生產,突出農產品初加工、產品包裝、市場營銷、品牌建設等關鍵環節,積極發展生產、銷售、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進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服務帶動能力。全省支持國家級合作社135個,每個合作社補助30萬元。2013年以來已享受中央財政農民合作社補助資金的合作社原則上不納入扶持范圍。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將財政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產量化到合作社成員。
(六)實施農產品初加工補助
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主要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重點支持種植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以及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中建設一批貯藏、烘干、凈化、分等分級等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在湛江、茂名、廣州、肇慶、清遠、梅州、惠州、揭陽、韶關和汕頭等市實施,每個地級市確定1個縣(市、區)作為項目承擔單位,補助農產品冷藏庫及凈化、干燥、分級、包裝等其他農產品初加工設施建設。
(七)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
在梅州市梅縣區、惠東縣、廉江市等3個縣(市、區)開展柑桔橙有機肥替代化肥示范,每個縣(市、區)示范面積2萬畝以上,有條件的地方可實施整鄉(鎮)推進。支持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使用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產生的有機肥,集中推廣堆肥還田、商品有機肥施用、沼渣沼液還田、自然生草覆蓋等技術模式。試點工作以種植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為承擔主體,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有機肥統供統施等社會化服務,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產運營模式,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具體工作方案見附件3-3。
(八)支持水稻品牌提升項目
通過支持一批具有一定基礎的“產加銷”一體化的糧食生產經營主體或服務主體,著力解決當前稻米市場需求與生產不相匹配,無效、低端供給多,個性化、中高端供給少的狀況,著力補齊規模化生產水平低、產業鏈不全的短板,培育壯大廣東優質絲苗米生產規模,打造廣東絲苗米區域品牌,引導廣東水稻向優質中高端產品方向發展,培育糧食產業發展新動能。全省扶持18個從事糧食產業的經營主體或服務主體。對以下內容進行補助:(1)購置耕、種、收機械,統防統治機械設備,烘干設施,優質特色品種引進繁育和提純復壯,產品檢驗檢測、有機產品認證、地理標志認證,申報區域公共品牌、品牌和產品展示宣傳等補助。(2)發展訂單生產和為周邊農戶提供糧食生產托管、機械化烘干、統防統治等社會化服務補助。水稻品牌提升項目需編制實施方案于11月15日前按程序報省農業廳審批后組織實施。
(九)支持發展種糧大戶
對2017年評選的20佳種糧大戶給予一次性獎補,每個種糧大戶獎補15萬元,對購買插秧機、糧食烘干等設備補助,提升糧食生產、加工能力。各地要落實好種糧大戶獎補政策,指導種糧大戶按程序購買農業生產機械,填報《支持發展種糧大戶獎補項目申報表》并報省農業廳(種植業處)備案。
(十)開展馬鈴薯主食開發試點
在全省支持3家企業聯合科研機構開展馬鈴薯主食產品工藝及設備聯合攻關,研發馬鈴薯全粉(泥)不同配比的主食產品,打造馬鈴薯主食加工品牌,增強市場競爭力,項目實施后,每家承擔項目企業開發馬鈴薯主食產品品種不少于2種,產量應達到150噸/年以上。
五、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與相關政策銜接工作
申請中央財政農業發展資金(除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資金外)支持的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及聯合社、家庭農場、現代青年農場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均應納入直報系統管理(其中,已錄入全國農業科技云平臺中的現代青年農場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等培育對象數據可由后臺直接導入),通過下載安裝“新農直報App”,完成身份認證和信息采集,及時動態填報。其他中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以及省以下地方財政相關資金支持的新型經營主體,也鼓勵納入直報系統管理。
六、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今年是全面探索實施“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改革的第一年,各級要積極適應項目管理方式改革的新要求,統一思想,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協作配合,完善配套制度,做好績效評價和工作總結,加強指導督促,共同抓好政策落實,努力探索成熟有效的資金統籌使用機制辦法,確保中央財政支農政策有效落實。
(二)要因地制宜確定補助方式,鼓勵各地采取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等方式,優化財政資金使用機制。
(三)強化政策公開。要按程序做好補助對象、補助資金等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強化社會監督。要通過多種渠道方式宣傳解讀政策,使廣大農民群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基層干部準確理解掌握政策內容,積極營造有利于政策落實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績效評估。將政策目標實現情況、任務清單完成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納入指標體系,嚴格獎懲措施,全面評估、考核政策落實情況。
(五)注重信息調度。要建立項目執行定期調度督導機制,及時掌握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創新督導檢查方式,及時妥善處理項目執行中的問題,重大事項要及時向省農業廳報告。要做好項目實施總結,全面總結分析項目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并提出有關建議,項目實施總結請于2018年1月10日前報送省農業廳。
廣東省農業廳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