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體要求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對所有家禽進行強制免疫,免疫抗體合格率達70%以上。
(二)口蹄疫
對所有豬進行O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對所有牛、羊進行O型-亞洲I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免疫抗體合格率達70%以上。
(三)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對所有豬實施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強制免疫。
(四)豬瘟
對所有豬實施豬瘟強制免疫,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
(五)新城疫
對所有雞實施新城疫全面免疫,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
(六)狂犬病
對所有有證犬實行狂犬病全面免疫。
(七)炭疽、豬流行性乙型腦炎
春季對牛集中進行一次炭疽免疫,及時做好補免工作。
在流行季節前1-2個月,做好種豬豬流行性乙型腦炎的免疫工作。
二、免疫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免疫程序
根據家禽飼養周期短、出欄補欄快的特點,實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常年免疫、每月補針的免疫程序。規模養殖場、專業養殖戶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對散養家禽實施春、秋兩季集中免疫,對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新補欄的家禽和飼養周期較長的肉禽要及時補針。
(1)雞
① 種雞、蛋雞
首免:2周齡(14日齡),0.3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
二免:6周齡(42日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開產前,0.5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② 商品代肉雞
10日齡,0.3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對飼養周期超過8周的肉雞,在初免3周后,再加強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2)鴨
① 種鴨、蛋鴨
首免:2周齡(14日齡),0.5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
二免:6周齡(42日齡),1.0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開產前,1.0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1.0毫升/羽,肌肉注射。
② 商品肉鴨
10-14日齡,0.5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對飼養周期超過8周的肉鴨,在初免3周后,再加強免疫一次,1.0毫升/羽,肌肉注射。對體型較大品種的肉鴨可適當增加劑量。
(3)鵝
① 種鵝、蛋鵝
首免:2周齡(14日齡),0.5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齡(28日齡),1.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開產前,1.5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1.5毫升/羽,肌肉注射。
② 商品肉鵝
首免:2周齡(14日齡),0.5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齡(28日齡),1.5毫升/羽,肌肉注射。
(4)種鴿
首免:2周齡(14日齡),0.3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齡(28日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20-22周齡(140-154日齡), 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以后每半年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如種鴿免疫效果確實,肉鴿的飼養周期在一個月之內的,則肉鴿可不進行免疫接種。
(5)其它禽類
按照疫苗使用說明書或參考雞的免疫程序,劑量根據體重進行適當調整。
(6)調運家禽免疫
對調出區(縣)的種禽或其它非屠宰家禽,距最后一次免疫超過3個月的,要在調運2周前進行一次禽流感強化免疫。未進行強化免疫的(一周齡內雛禽除外),不得出具檢疫合格證明。
(7)緊急免疫
發生疫情時,要對受威脅區域的所有家禽進行一次強化免疫;市境地區受到境外疫情威脅時,要對距市境30公里范圍內所有家禽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強化免疫。
2.疫苗種類
以上均使用重組禽流感滅活疫苗(H5N1亞型)。
(二)口蹄疫
1.免疫程序
口蹄疫免疫實行常年免疫,每月補針的免疫程序。規模養殖場、專業養殖戶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對散養家畜實施春、秋兩季集中免疫,對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新補欄和飼養周期較長的家畜要及時補針。
(1)豬
① 種公豬
一年免疫二次,每隔6個月免疫一次,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
② 生產母豬
分娩前1個半月免疫,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一年至少免疫2次。
③ 商品肉豬
60-70日齡首免,肌肉注射1毫升/頭,85-95日齡二免,肌肉注射2毫升/頭。首免與二免之間不超過30天。二免后飼養期超過四個月不出欄的,必須按肌肉注射2毫升/頭進行加免。
④ 后備種豬
仔豬參照商品肉豬二次免疫后,每隔6個月免疫一次,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
⑤ 外購仔豬
購進仔豬7天內免疫,間隔3周進行二免。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
如果使用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接種方法和劑量按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
規模化養豬場、專業養殖戶可參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據本場實際調整免疫程序,但必須在市、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同時,將調整后的免疫方案報所在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備案。
(2)牛
① 成年牛(6月齡以上)
一年免疫三次(每年的2、6、10月)。每次肌肉注射3毫升/頭。
② 犢牛
90日齡進行首免,肌肉注射1毫升/頭,110日齡進行二免,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以后按成年牛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3)羊
① 成年羊
一年免疫二次(每年的3、9月),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
② 羔羊
2-3月齡進行首免,肌肉注射1毫升/頭,30天后加強免疫一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以后按成年羊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4)調運家畜免疫
對調出區(縣)的種用或其它非屠宰家畜,距最后一次免疫超過3個月的,要在調運2周前進行一次口蹄疫強化免疫;未進行強化免疫的,不得出具檢疫合格證明。
(5)緊急免疫
發生疫情時,要對疫區、受威脅區域的所有豬、牛、羊等家畜進行一次強化免疫。市境地區受到境外疫情威脅時,要對距市境30公里范圍內所有家畜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免疫的家畜可以不強化免疫。
2.疫苗種類
牛、羊:使用O型-亞洲I型口蹄疫二價滅活疫苗進行免疫。
豬:使用O型口蹄疫滅活疫苗或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進行免疫。
(三)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1.免疫程序
(1)種公豬
70日齡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肉豬;以后每隔4-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
(2)生產母豬
70日齡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肉豬;以后每次配種前加強免疫一次。
(3)商品肉豬
仔豬斷奶后初免。在首免后一個月加強免疫一次。
新引進種豬和外采仔豬及時補免。
2.使用疫苗種類和免疫方法
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滅活疫苗,按說明書使用。
規模化養豬場、專業養殖戶可參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據本場實際修改免疫程序,但必須在市、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將調整后的免疫方案報所在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備案。
(四)豬瘟
1.免疫程序
規模化養殖場(戶)、專業養殖戶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散養豬實行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補免。對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新補欄和飼養周期較長的家畜要及時補針。
(1)種公豬
一年免疫二次,每隔6個月免疫一次。
(2)生產母豬
配種前半個月免疫,一年至少免疫2次。
(3)商品肉豬
25-30日齡首免,55-60日齡二免。首免與二免之間不超過30天。
(4)后備種豬
仔豬參照商品肉豬二次免疫后,每隔6個月免疫一次。
新引進種豬和外采仔豬及時補免。
規模化養豬場、專業養殖戶可參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據本場實際修改免疫程序,但必須在市、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將調整后的免疫方案報所在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備案。
2.緊急免疫
發生疫情時,要對疫區、受威脅區域的所有豬進行一次強化免疫。
3.免疫方法
接種方法和劑量按產品說明書進行。
(五)新城疫
1.免疫程序
規模養殖場、專業養殖戶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對散養家禽實施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補免。對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新補欄的家禽和飼養周期較長的肉禽要及時補針。
(1)種雞
7-10日齡弱毒苗滴鼻點眼,同時用油乳劑疫苗免疫;25日齡弱毒苗飲水;60日齡弱毒苗氣霧或飲水免疫,同時用油乳劑苗免疫;120日齡油乳劑苗免疫;280-300日齡油乳劑苗免疫。
(2)商品蛋雞
7-10日齡弱毒苗滴鼻點眼,同時用油乳劑疫苗免疫;25日齡弱毒苗飲水;60日齡弱毒苗氣霧或飲水免疫,同時用油乳劑苗免疫;120日齡油乳劑苗免疫。
(3)商品肉雞
7-10日齡弱毒苗滴鼻點眼,同時用油乳劑疫苗免疫;25日齡弱毒苗飲水免疫。
2.緊急免疫
發生疫情時,要對受威脅區域的所有家禽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強化免疫。
3.免疫方法
各種疫苗免疫接種方法和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
(六)狂犬病
1.免疫程序
初生幼犬3個月齡時進行首次免疫,21天后進行第二次免疫,以后每年進行一次免疫。
春季對有證犬進行狂犬病集中免疫,同時做好新辦證犬和新生幼犬的補免工作。
2.緊急免疫
發生疫情時,要對疫區、受威脅區域的所有犬進行一次強化免疫。
3.免疫方法
免疫接種方法和劑量按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
(七)炭疽、豬流行性乙型腦炎
春季對牛集中進行一次炭疽免疫,及時做好補免工作。
種豬配種前1個月進行豬流行性乙型腦炎免疫,一年至少免疫2次。
發生疫情時,要對疫區、受威脅區域的所有易感牲畜進行一次強化免疫。
具體免疫方法和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
三、免疫效果監測
實行常規監測和隨機抽檢、集中監測相結合的辦法。各區(縣)應對畜禽的免疫抗體進行及時監測,確保免疫質量。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檢測方法
血凝抑制試驗(HI)。
2.滅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
所有家禽在免疫后21天進行免疫效果監測。禽流感抗體血凝抑制試驗(HI)抗體效價≥24為免疫合格。
存欄禽群免疫抗體合格率必須≥70%判定合格。
(二)口蹄疫
所有家畜在免疫后21天進行免疫效果監測。
1.檢測方法
亞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斷ELISA。
O型口蹄疫:正向間接血凝抑制試驗、液相阻斷ELISA或VP1結構蛋白抗體ELISA。
2.免疫效果判定
牛、羊亞洲I型液相阻斷ELISA的抗體效價≥27為免疫合格;牛、羊O型正向間接血凝抑制試驗的抗體效價≥28為免疫合格,豬O型正向間接血凝抑制試驗的抗體效價≥27為免疫合格,液相阻斷ELISA的抗體效價≥26為免疫合格。VP1結構蛋白抗體ELISA的抗體效價≥25為免疫合格。
存欄家畜免疫抗體合格率必須≥70%判定合格。
(三)豬瘟、新城疫
所有畜禽在免疫后21天進行免疫效果監測。
豬瘟正向間接血凝抑制試驗的抗體效價≥26為免疫合格;新城疫抗體血凝抑制試驗的抗體效價≥25為免疫合格。
存欄家畜、家禽免疫抗體合格率必須≥70%判定合格。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對所有家禽進行強制免疫,免疫抗體合格率達70%以上。
(二)口蹄疫
對所有豬進行O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對所有牛、羊進行O型-亞洲I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免疫抗體合格率達70%以上。
(三)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對所有豬實施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強制免疫。
(四)豬瘟
對所有豬實施豬瘟強制免疫,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
(五)新城疫
對所有雞實施新城疫全面免疫,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
(六)狂犬病
對所有有證犬實行狂犬病全面免疫。
(七)炭疽、豬流行性乙型腦炎
春季對牛集中進行一次炭疽免疫,及時做好補免工作。
在流行季節前1-2個月,做好種豬豬流行性乙型腦炎的免疫工作。
二、免疫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免疫程序
根據家禽飼養周期短、出欄補欄快的特點,實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常年免疫、每月補針的免疫程序。規模養殖場、專業養殖戶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對散養家禽實施春、秋兩季集中免疫,對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新補欄的家禽和飼養周期較長的肉禽要及時補針。
(1)雞
① 種雞、蛋雞
首免:2周齡(14日齡),0.3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
二免:6周齡(42日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開產前,0.5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② 商品代肉雞
10日齡,0.3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對飼養周期超過8周的肉雞,在初免3周后,再加強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2)鴨
① 種鴨、蛋鴨
首免:2周齡(14日齡),0.5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
二免:6周齡(42日齡),1.0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開產前,1.0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1.0毫升/羽,肌肉注射。
② 商品肉鴨
10-14日齡,0.5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對飼養周期超過8周的肉鴨,在初免3周后,再加強免疫一次,1.0毫升/羽,肌肉注射。對體型較大品種的肉鴨可適當增加劑量。
(3)鵝
① 種鵝、蛋鵝
首免:2周齡(14日齡),0.5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齡(28日齡),1.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開產前,1.5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1.5毫升/羽,肌肉注射。
② 商品肉鵝
首免:2周齡(14日齡),0.5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齡(28日齡),1.5毫升/羽,肌肉注射。
(4)種鴿
首免:2周齡(14日齡),0.3毫升/羽,頸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齡(28日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20-22周齡(140-154日齡), 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以后每半年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如種鴿免疫效果確實,肉鴿的飼養周期在一個月之內的,則肉鴿可不進行免疫接種。
(5)其它禽類
按照疫苗使用說明書或參考雞的免疫程序,劑量根據體重進行適當調整。
(6)調運家禽免疫
對調出區(縣)的種禽或其它非屠宰家禽,距最后一次免疫超過3個月的,要在調運2周前進行一次禽流感強化免疫。未進行強化免疫的(一周齡內雛禽除外),不得出具檢疫合格證明。
(7)緊急免疫
發生疫情時,要對受威脅區域的所有家禽進行一次強化免疫;市境地區受到境外疫情威脅時,要對距市境30公里范圍內所有家禽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強化免疫。
2.疫苗種類
以上均使用重組禽流感滅活疫苗(H5N1亞型)。
(二)口蹄疫
1.免疫程序
口蹄疫免疫實行常年免疫,每月補針的免疫程序。規模養殖場、專業養殖戶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對散養家畜實施春、秋兩季集中免疫,對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新補欄和飼養周期較長的家畜要及時補針。
(1)豬
① 種公豬
一年免疫二次,每隔6個月免疫一次,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
② 生產母豬
分娩前1個半月免疫,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一年至少免疫2次。
③ 商品肉豬
60-70日齡首免,肌肉注射1毫升/頭,85-95日齡二免,肌肉注射2毫升/頭。首免與二免之間不超過30天。二免后飼養期超過四個月不出欄的,必須按肌肉注射2毫升/頭進行加免。
④ 后備種豬
仔豬參照商品肉豬二次免疫后,每隔6個月免疫一次,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
⑤ 外購仔豬
購進仔豬7天內免疫,間隔3周進行二免。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
如果使用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接種方法和劑量按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
規模化養豬場、專業養殖戶可參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據本場實際調整免疫程序,但必須在市、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同時,將調整后的免疫方案報所在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備案。
(2)牛
① 成年牛(6月齡以上)
一年免疫三次(每年的2、6、10月)。每次肌肉注射3毫升/頭。
② 犢牛
90日齡進行首免,肌肉注射1毫升/頭,110日齡進行二免,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以后按成年牛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3)羊
① 成年羊
一年免疫二次(每年的3、9月),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
② 羔羊
2-3月齡進行首免,肌肉注射1毫升/頭,30天后加強免疫一次,肌肉注射2毫升/頭。以后按成年羊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4)調運家畜免疫
對調出區(縣)的種用或其它非屠宰家畜,距最后一次免疫超過3個月的,要在調運2周前進行一次口蹄疫強化免疫;未進行強化免疫的,不得出具檢疫合格證明。
(5)緊急免疫
發生疫情時,要對疫區、受威脅區域的所有豬、牛、羊等家畜進行一次強化免疫。市境地區受到境外疫情威脅時,要對距市境30公里范圍內所有家畜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免疫的家畜可以不強化免疫。
2.疫苗種類
牛、羊:使用O型-亞洲I型口蹄疫二價滅活疫苗進行免疫。
豬:使用O型口蹄疫滅活疫苗或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進行免疫。
(三)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1.免疫程序
(1)種公豬
70日齡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肉豬;以后每隔4-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
(2)生產母豬
70日齡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肉豬;以后每次配種前加強免疫一次。
(3)商品肉豬
仔豬斷奶后初免。在首免后一個月加強免疫一次。
新引進種豬和外采仔豬及時補免。
2.使用疫苗種類和免疫方法
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滅活疫苗,按說明書使用。
規模化養豬場、專業養殖戶可參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據本場實際修改免疫程序,但必須在市、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將調整后的免疫方案報所在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備案。
(四)豬瘟
1.免疫程序
規模化養殖場(戶)、專業養殖戶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散養豬實行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補免。對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新補欄和飼養周期較長的家畜要及時補針。
(1)種公豬
一年免疫二次,每隔6個月免疫一次。
(2)生產母豬
配種前半個月免疫,一年至少免疫2次。
(3)商品肉豬
25-30日齡首免,55-60日齡二免。首免與二免之間不超過30天。
(4)后備種豬
仔豬參照商品肉豬二次免疫后,每隔6個月免疫一次。
新引進種豬和外采仔豬及時補免。
規模化養豬場、專業養殖戶可參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據本場實際修改免疫程序,但必須在市、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將調整后的免疫方案報所在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備案。
2.緊急免疫
發生疫情時,要對疫區、受威脅區域的所有豬進行一次強化免疫。
3.免疫方法
接種方法和劑量按產品說明書進行。
(五)新城疫
1.免疫程序
規模養殖場、專業養殖戶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對散養家禽實施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補免。對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新補欄的家禽和飼養周期較長的肉禽要及時補針。
(1)種雞
7-10日齡弱毒苗滴鼻點眼,同時用油乳劑疫苗免疫;25日齡弱毒苗飲水;60日齡弱毒苗氣霧或飲水免疫,同時用油乳劑苗免疫;120日齡油乳劑苗免疫;280-300日齡油乳劑苗免疫。
(2)商品蛋雞
7-10日齡弱毒苗滴鼻點眼,同時用油乳劑疫苗免疫;25日齡弱毒苗飲水;60日齡弱毒苗氣霧或飲水免疫,同時用油乳劑苗免疫;120日齡油乳劑苗免疫。
(3)商品肉雞
7-10日齡弱毒苗滴鼻點眼,同時用油乳劑疫苗免疫;25日齡弱毒苗飲水免疫。
2.緊急免疫
發生疫情時,要對受威脅區域的所有家禽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強化免疫。
3.免疫方法
各種疫苗免疫接種方法和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
(六)狂犬病
1.免疫程序
初生幼犬3個月齡時進行首次免疫,21天后進行第二次免疫,以后每年進行一次免疫。
春季對有證犬進行狂犬病集中免疫,同時做好新辦證犬和新生幼犬的補免工作。
2.緊急免疫
發生疫情時,要對疫區、受威脅區域的所有犬進行一次強化免疫。
3.免疫方法
免疫接種方法和劑量按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
(七)炭疽、豬流行性乙型腦炎
春季對牛集中進行一次炭疽免疫,及時做好補免工作。
種豬配種前1個月進行豬流行性乙型腦炎免疫,一年至少免疫2次。
發生疫情時,要對疫區、受威脅區域的所有易感牲畜進行一次強化免疫。
具體免疫方法和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
三、免疫效果監測
實行常規監測和隨機抽檢、集中監測相結合的辦法。各區(縣)應對畜禽的免疫抗體進行及時監測,確保免疫質量。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檢測方法
血凝抑制試驗(HI)。
2.滅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
所有家禽在免疫后21天進行免疫效果監測。禽流感抗體血凝抑制試驗(HI)抗體效價≥24為免疫合格。
存欄禽群免疫抗體合格率必須≥70%判定合格。
(二)口蹄疫
所有家畜在免疫后21天進行免疫效果監測。
1.檢測方法
亞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斷ELISA。
O型口蹄疫:正向間接血凝抑制試驗、液相阻斷ELISA或VP1結構蛋白抗體ELISA。
2.免疫效果判定
牛、羊亞洲I型液相阻斷ELISA的抗體效價≥27為免疫合格;牛、羊O型正向間接血凝抑制試驗的抗體效價≥28為免疫合格,豬O型正向間接血凝抑制試驗的抗體效價≥27為免疫合格,液相阻斷ELISA的抗體效價≥26為免疫合格。VP1結構蛋白抗體ELISA的抗體效價≥25為免疫合格。
存欄家畜免疫抗體合格率必須≥70%判定合格。
(三)豬瘟、新城疫
所有畜禽在免疫后21天進行免疫效果監測。
豬瘟正向間接血凝抑制試驗的抗體效價≥26為免疫合格;新城疫抗體血凝抑制試驗的抗體效價≥25為免疫合格。
存欄家畜、家禽免疫抗體合格率必須≥70%判定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