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精神,認真做好全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經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部署要求,加快美麗鄉村建設步伐,堅持保供給與保環境并重,按照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思路,以畜牧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以肥料化和能源化為主要利用方向,優化產業布局,配建處理設施,培育處理主體,加強科技支撐,嚴格執法監管,完善政策扶持,健全制度體系,強化績效考核,確保問題不反彈,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標。到2017年年底,依法完成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的關閉或搬遷工作;畜禽糞便處理利用率達到84%以上,污水處理利用率達到60%以上,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6%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82%以上;糞污處理利用模式基本建立。
到2020年,全省畜禽糞便處理利用率達到90%以上,污水處理利用率達到63%以上,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1%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區全部配套建設糞污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并正常運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處理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對畜禽糞污代為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提前一年達到100%。畜牧大縣、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和現代農業產業園率先實現上述目標。
到2025年,全省畜禽糞污基本全量處理利用,農牧循環格局基本形成。
二、工作重點
(一)優化養殖布局。根據各地畜牧業發展規劃、功能區布局規劃、“三區”劃定方案和土地承載能力確定畜禽養殖規模,堅持以地定畜,引導超過土地承載能力的區域和規模養殖場,逐步調減養殖總量,引導大型龍頭企業養殖基地向中西部及沿黃地區等環境容量大的地區轉移。結合黃河灘區搬遷工程,鼓勵發展適宜當地生態條件的草食畜禽養殖,統籌考慮搬遷群眾和定居點生產、生活、生態。堅持以種定養、農牧結合,支持畜禽養殖向糧食主產區和果菜茶優勢區轉移,促使種養業在布局上相協調,在規模上相匹配,形成養殖業、種植業生態循環格局。(省畜牧獸醫局牽頭,省環保廳、省農業廳參與)
(二)配建處理設施。按照政府支持、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方針,對畜禽規模養殖場進行圈舍標準化改造,配套自動喂料、自動飲水、環境控制等現代化裝備,建設雨污分流、暗溝布設的污水收集輸送系統和儲糞場、污水儲存池。對第三方畜禽養殖糞污集中處理中心,配備糞污集中收集、無害化處理、沼氣發電、生物質氣提純、有機肥生產、運輸和施用等設施設備。通過支持在田間地頭配套建設管網和儲糞(液)池等方式,解決糞肥還田“最后一公里”問題。(省畜牧獸醫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農業廳參與)
(三)培育利用主體。以大型規模養殖場為主,支持鼓勵自行處理糞污,生產銷售商品有機肥,或流轉土地發展種植,就近消納。以專業化糞污集中處理中心為主,建設完善畜禽糞污等農業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三級網絡體系,鼓勵探索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機制。鼓勵中小養殖場戶建立合作互助處理中心,統一收集、運輸、處理養殖場戶畜禽糞污。發展糞污收集、施肥專業化服務組織。支持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調動社會資本積極性,建立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體系,逐步培育成為支撐農牧循環的新產業。(省畜牧獸醫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農業廳參與)
(四)推廣技術模式。在源頭減量上,推廣干清糞、雨污分流、固液分離等技術模式,控制養殖污水產生量。在過程控制上,推廣發酵床、微生物處理、臭氣控制等技術模式,加速糞污無害化處理,減少氮磷和臭氣排放。在末端利用上,根據不同地區、不同畜種、不同規模,推廣全量收集還田、水肥(有機肥)一體化、能源化、基質化、清潔回用等技術模式,提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省畜牧獸醫局牽頭,省有關部門參與)
(五)強化支撐服務。組織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先進工藝、技術和裝備研發,集成有機肥、水肥一體化等關鍵技術,制修訂相關標準,提高資源轉化利用效率。開發安全、高效、環保的新型飼料產品和微生物產品,引導礦物元素類飼料添加劑減量使用。以推廣畜禽糞污綜合養分管理計劃為抓手,健全畜禽糞污還田利用和檢測標準體系。以畜牧大縣為重點,加大技術培訓力度,加強糞肥還田技術指導,確保科學合理施用。(省科技廳、省農業廳、省畜牧獸醫局負責)
(六)嚴格落實環評制度。嚴格落實養殖業戶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制度和畜禽規模養殖環評制度,對畜禽規模養殖相關規劃依法依規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新建或改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應嚴格控制在適養區內,認真執行畜禽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環評分類管理和相關技術標準,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登記表,配備必要的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對未執行環評或“三同時”制度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環保部門依法予以處罰。(省環保廳、省畜牧獸醫局牽頭)
(七)完善污染監管制度。依托國家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構建統一管理、分級使用、共享直聯的管理平臺。依照國家畜禽糞污還田利用和檢測標準、畜禽規模養殖場污染物減排核算方法及畜禽養殖糞污土地承載能力測算方法,引導畜禽養殖規模超過土地承載能力的縣合理調減養殖總量。實施畜禽規模養殖場分類管理,對設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按照國家規定,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并嚴格監管。對畜禽糞污全部還田利用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將無害化還田利用量作為統計污染物削減量的重要依據。完善肥料登記管理制度,強化商品有機肥原料和質量的監管與認證。(省畜牧獸醫局、省環保廳、省農業廳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