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摸底調查。指導各區組織力量對禁養區內養殖場(戶)開展全面摸底調查,依據省畜牧獸醫局公布的畜禽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規模標準逐場逐戶登記造冊,建立清單。全市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33個、養殖專業戶486個。
二是制定關閉搬遷實施方案。為切實加快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搬遷工作進度,聯合市環境保護局制定印發了《萊蕪市畜禽養殖禁養區關閉搬遷實施方案》,指導各區分別制定了關閉搬遷的實施方案。
三是聯合開展督導檢查。聯合市環境保護局下發通知,先后3次對各區的關閉搬遷工作開展聯合督查,及時指出各區在關閉搬遷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加快推進的措施。
四是建立日報告、周通報制度。按照省環保廳、省畜牧獸醫局《關于加強畜禽養殖禁養區關閉搬遷工作調度的函》(魯環字〔2017〕441號)要求,自7月28日開始實行關閉搬遷進度日報告制度,每天調度各區進展情況,對關閉搬遷的養殖場(小區)、專業戶建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為督促各區加快工作進度,市畜牧獸醫局按時將相關數據報送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每周一、周四對各區的關閉搬遷進展情況進行通報。五是制定關閉搬遷補貼政策。8月11日,經市委常委會同意,市政府鄭市長主持召開各區分管區長、市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專題會議,明確了關閉搬遷的補貼政策。具體補貼標準為:市、區兩級財政依據關閉搬遷的畜禽飼養圈舍面積(不包括其他附屬設施),按每平方米5元的標準分別給予資金補貼;對存欄畜禽(不含商品肉雞、商品肉鴨)的處置給予補貼,豬、牛、羊、狐貍、種禽,市、區兩級財政按每頭(只)10元的標準分別給予資金補貼。對鴿子、蛋雞、兔,市、區兩級財政按每只0.5元的標準分別給予資金補貼。
通過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共同推進,截至8月30日,全市累計關閉搬遷481家(其中畜禽養殖場(小區)31家、養殖專業戶450家),完成全部任務的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