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江西省農業廳辦公室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全省重大動物疫病秋季防疫集中行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設區市農業局,省直管試點縣(市)農業(畜牧水產、農林水務)局,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為防控重點,統籌兼顧畜禽常見多發病,全面落實免疫、消毒、監測、檢疫等各項防控措施,應免畜禽免疫密度要達到100%,免疫抗體平均合格率達到80%以上,免疫耳標佩帶率、免疫建檔率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努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各設區市農業局,省直管試點縣(市)農業(畜牧水產、農林水務)局:
為做好2017年秋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全國和全省H7N9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會議以及全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暨畜牧業現代化推進會議精神,經研究,決定從9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秋季防疫集中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為防控重點,統籌兼顧畜禽常見多發病,全面落實免疫、消毒、監測、檢疫等各項防控措施,應免畜禽免疫密度要達到100%,免疫抗體平均合格率達到80%以上,免疫耳標佩帶率、免疫建檔率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努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
二、工作內容
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農業部和省里有關文件,在開展日常動物防疫工作的基礎上,集中做好以下9個方面工作。
1.全面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政策。各地要認真抓好《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農業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贛財農〔2017〕32號)和《江西省農業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調整完善動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字〔2017〕57號)等動物防疫政策文件的貫徹落實,結合秋防工作,強化政策宣傳解讀和培訓工作,使廣大畜牧獸醫部門和基層站人員、養殖場戶、動物防疫組織等充分了解防疫政策,確保財政支持政策落實到位。
2.全面開展秋季集中免疫行動。免疫接種是秋防工作的核心任務,各地要按照“政府組織領導、獸醫部門監管、養殖企業和個人為責任主體”的原則,大力推行“規模養殖場常年程序化自主免疫,散養畜禽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做法,嚴格執行免疫告知、免疫分類管理、免疫申請驗收和飛行檢查等制度,做到“責任到人、疫苗到員、臺賬到戶”,應免盡免,筑牢免疫屏障。
3.大力推進強制免疫直補試點。各地要進一步落實直補備案、現場核查、免疫月報、督查檢查、資金核定、撥付審核等強制免疫直補制度,堅持“應免盡免、不免不補、先免后補、及時撥付”的原則,認真核實養殖場養殖規模和免疫數量,嚴格執行補貼標準,指導養殖場建立規范的免疫檔案。要加強直補試點免疫效果監測,做到試點場全覆蓋,確保免疫質量達到國家標準。
4.認真開展消毒和無害化處理。秋防期間,各地要組織開展集中消毒滅源行動,督促指導養殖場、屠宰加工廠、活禽交易市場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設施。要進一步強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嚴格規范進行無害化處理。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江河湖泊、交通要道和風景保護區等重點區域的巡查,健全監督舉報機制,嚴厲打擊亂拋亂扔和經營病死畜禽等違法行為。
5.著力抓好疫情監測和免疫效果監測。各地要重點加強禽流感、口蹄疫病原學監測力度,增加免疫效果監測頻次,擴大免疫效果監測的覆蓋面,確保完成監測任務。要強化監測結果運用,根據動物疫病風險評估結果優化防控策略,對免疫不達標的要及時組織補免,確保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質量。要嚴格執行疫情舉報與核查機制,第一時間受理疫情舉報或報告,迅速組織疫情核查,科學準確診斷疫情,及時規范報告疫情。要重視動物疫情和監測信息報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省畜牧獸醫局和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6.切實加強檢疫監督執法。各地要嚴格執行《江西省畜禽養殖屠宰場所官方獸醫監督巡查制度》,由縣級官方獸醫包片、鄉鎮官方獸醫包場包戶,對登記備案的規模養殖場和屠宰場開展集中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要進一步加大畜禽跨區調運監管工作力度,堅決打擊無證運輸畜禽等違法行為,未經檢疫合格的畜禽不得進入流通領域。對跨省調運的家禽,必須攜帶H7N9檢測報告,要督促貨主嚴格執行調入報告和隔離制度。
7.大力強化應急管理。各地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工作程序,加強應急隊伍培訓與演練,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大力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建立完善應急儲備制度,配齊配足應急物資,并做到定期更新和補充。要加強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的應急值守,領導干部要親自帶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確保信息暢通。嚴格執行動物疫情報告制度和疫情信息發布程序,加強輿論導控,防止惡意炒作。一旦出現疫情,要按照“早、快、嚴、小”的原則,堅決果斷處置,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徹底拔除疫點,堅決防止擴散蔓延。
8.嚴格規范強制免疫疫苗管理。各地要進一步完善疫苗采購工作機制,切實落實好各項售后服務措施,強化免疫配套服務保障。要強化疫苗供應監管,科學制定疫苗需求計劃,進一步規范疫苗供應和使用管理,嚴格按要求建立疫苗臺賬,專人管理,統一疫苗入庫、出庫、領用、銷毀等單據,切實做到“管理科學、調撥規范、監管到位”。要加強監督檢查,堅決防止直補對象變向套取政府采購苗。在集中免疫工作結束后,要及時核查疫苗使用數量和使用效果。要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主動防范、強化監督”,進一步加強疫苗管理制度機制建設,筑牢廉政防線。
9.開展延伸績效管理。今年省里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績效管理延伸到市縣,我廳將圍繞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這一核心任務,對市縣動物防疫等重點工作進行績效評價。各地要按照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指標體系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加強宣傳督導,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實施,確保全面、準確、客觀地衡量工作績效。
三、時間安排
集中行動從9月1日開始,至10月20日完成。
1.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9月10日,各地制定行動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和防疫物資調撥工作。
2.具體實施階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各地嚴格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免疫、消毒、監測、檢疫監督等防控措施。
3.自查整改階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各地組織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時查漏補缺。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動物疫病防治工作負總責,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動物防疫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不斷完善動物防疫工作機制,切實落實政府、部門、生產者三個責任。積極爭取將動物防疫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推動各級政府依法履行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職責。
二.要加強條件保障。各地要及時采購調配疫苗等防疫物資,落實好免疫注射、消毒滅源等工作經費,確保各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要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外部支持,努力形成推動防疫工作落實的強大合力。要積極協調縣、鄉政府,加強基層畜牧獸醫隊伍力量,改善基層工作條件和待遇,確保基層獸醫工作“有人干事、有能力做事”。
三.要強化督查檢查。各地要加大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督查力度,采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督查相結合,通過電話抽查、入戶走訪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掌握本地區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進展,切實做到市不漏縣、縣不漏鄉、鄉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針。對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跟蹤整改到位。秋防結束后,省里將組織交叉檢查,交叉檢查結果為市縣延伸績效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要強化信息報送。秋防集中行動期間,秋防進展情況實行周報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防控信息統計和上報工作,并于每周四下班前通過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信息管理系統,及時上報免疫進展情況和疫苗使用管理情況。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