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成都市編制形成“十三五”畜牧業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發展規劃,將畜禽養殖精細劃分為禁止養殖區和適度養殖區,全市劃定禁養區3532平方公里。各區(市、縣)對整改不到位和禁養區養殖場堅決關閉,其中,龍泉驛區關閉養殖場500多家、雙流區關閉269家、新津縣關閉26家。
成都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水環境治理進行統籌,今年將啟動錦江流域、沱江流域、金馬河流域畜禽養殖場專項治理;限期關閉禁養區畜禽養殖場,規范整治適度養殖區畜禽養殖場,整治后的畜禽養殖場實現養殖污染“零排放”。目前,成都共創建部級、省級、市級畜禽標準化示范場20家、51家、138家,部級、省級畜禽標準化示范場數均位居全省第一。
今年6月,成都市出臺《成都市支持在省內市域外協同發展生豬產業政策措施(試行)》。據成都市農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支持政策包括建立協同發展平臺、支持規模養殖場轉移,支持融資貸款并給予貼息,支持開展養殖人員培訓等6個方面。按“關一轉一”原則,在成都市域內關閉一個單元,且在省內市域外新建一個單元,每單元存欄生豬500頭,享受成都市《龍頭企業+適度規模生豬養殖場標準化提升建設示范項目》同等補貼標準,每個單元補貼10萬元。對經批準在省內市域外建設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的,給予每個單元5萬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