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01破28-1號
本院根據廣州白云山獸藥廠的申請于2017年8月15日裁定受理廣州白云山獸藥廠破產清算一案,并同時指定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事務所為廣州白云山獸藥廠管理人。廣州白云山獸藥廠的債權人應自2017年9月28日前,向廣州白云山獸藥廠管理人(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360號都市華庭星逸軒12CD;聯系人:蕭薰;聯系電話:020-38814651;傳真:020-38814259)申報債權。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廣州白云山獸藥廠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廣州白云山獸藥廠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本院定于2017年10月11日上午11點00分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十七法庭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 八 月 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