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整治進度 , 保護生態環境 , 保持一江清水永繼北送 , 丹江口市畜牧獸醫局創新工作整治方式 , 采取“五個結合”夯實該市養殖環境整治工作 , 為畜牧業的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鋪上新路徑。
畜牧部門自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畜牧業務主管部門對全市的規模養殖場進行調查并建檔立卡 , 徹底掌握每個養殖場糞污處理方法和措施 , 對糞污處理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整改。市環保執法中隊對養殖場用地、糞污處理、整治進度、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 發現問題及時進行通報 , 限期整改。
部門分工負責與聯合執法行動相結合。鎮辦、畜牧、環保、城建、林業依據各自的職權 , 各司其職 , 分工負責。重點督辦規模以上污染養殖場 , 多部門組合起來聯合執法 , 親臨現場督促 , 指導養殖企業整治 , 限時落實到位。
集中整治與全面取締相結合。各鎮(辦處區)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 , 制定工作方案 , 集中時間開展養殖場整治行動 , 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在禁養區、水源保護地劃定范圍內的養殖場全部進行關閉、取締、搬遷。對限養區和適養區內的養殖場(小區) , 積極做好養殖戶的思想工作 , 取得理解和支持 , 實行“一場一策” 環保措施的具體落實 , 推動整治工作的有序推進。
依法處理和落實責任相結合。畜牧局會同環保、農業部門專門抽調骨干力量 , 對全市所有畜禽養殖場進行重新排查 , 對養殖污染整治工作再鞏固、再提升。工作中 , 嚴格按照考核要求 , 及時督導各鎮(辦處區)對禁養區內養殖場進行全面整治 , 對禁養區外存在污染的養殖場采取分類治理的形式限期治理 , 同時督促各鎮(辦處區)加強養殖場周邊環境整治 , 對養殖場周邊溝渠、水道已存在污染進行徹底治理 , 確保周邊環境無污染。對拒不落實污染整改的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處罰。
嚴格養殖業準入門檻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嚴格按治污要求發放《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 對不符合治污要求的養殖場堅決不發證 , 并限期整改 , 否則予以取締。建立長效機制 , 制定完善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措施和長期治理方案 , 建立長效監督機制 , 加大巡查力度 , 發現糞污處理設施不完善、運行不正常、不及時維修、突擊排污等情況 , 立即查處 , 確保環境質量持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