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部屬有關事業單位,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各禽流感疫苗生產企業:
為進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當前防控形勢,我部決定從2017年秋季開始,在家禽免疫H5亞型禽流感的基礎上,對全國家禽全面開展H7N9免疫,并組織制定了《全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附后)。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高致病性禽流感對養殖業生產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嚴重威脅,高度重視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切實加強部門協作,切實落實綜合防控措施,切實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各項準備工作。
二是切實組織好免疫工作。各地要按《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制定實施方案,落實保障措施。要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和相關疫苗生產企業,盡快調整疫苗采購供應計劃,在2017年秋季統一用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二價滅活疫苗(H5N1 Re-8株+H7N9 H7-Re1株)(以下簡稱H5+H7二價滅活疫苗)替代重組禽流感病毒H5二價或三價滅活疫苗,對家禽實施免疫。H5+H7二價滅活疫苗與原H5二價滅活疫苗生產工藝及成本基本一致,各地應盡快與簽訂合同企業協商疫苗供應事宜。H5+H7二價滅活疫苗經費從原H5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經費途徑解決。要切實加強疫苗冷鏈運輸和保存管理,確保疫苗質量和供應。鼓勵“先打后補”試點養殖企業自主采購H5+H7二價滅活疫苗。在免疫工作開展前,要組織開展免疫技術培訓,確保規范開展免疫操作。要嚴格落實免疫檔案制度,指導養殖場戶完整、準確、詳細記錄免疫信息,確保免疫工作可追溯。
三是切實做好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各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及時組織開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對禽群免疫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開展補免。對轄區內的禽群出現免疫副反應、免疫抗體不達標、免疫失敗等情況要及時調查處理,并及時報告我部獸醫局。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要適時組織開展抽檢,評價免疫工作效果。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要認真組織開展疫苗臨床使用效果評價。
四是切實強化疫苗監管和活禽跨省調運監管。要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監管,全面實施獸藥“二維碼”追溯管理制度,加強疫苗質量追蹤和全程質量監管,切實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的查處力度。要按照我部第2516號公告要求,實施調運檢測出證制度。對已按規定進行H7N9免疫、需跨省外調的活禽,要按規定開展檢測。病原學檢測結果為陰性(同一場群可混樣檢測)或群體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家禽H7抗體滴度≥24)的,方可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允許跨省調運,并做好記錄備查。
五是切實做好監測報告和應急處置工作。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各地要進一步強化高致病性禽流感監測工作,加大病原學監測力度,及時掌握病毒流行和變異情況。要健全疫情發現和報告機制,對出現疑似癥狀的禽群,認真做好鑒別診斷,嚴格按程序報告送檢。要完善突發疫情應急預案,組織做好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緊急流行病學調查等應急處置工作。
本文件下發前出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有關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
農業部
2017年7月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