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畜牧獸醫(農業)局(委),楊凌示范區、韓城市農業局,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2016年6月,省動物衛生監督所收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關于協助調查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信息的函》,要求協助調查蒲城縣調入南寧市華投區某屠宰廠的生豬所附動物檢疫證明存在異常的情況。同時,農業部獸醫局對這一事件高度重視,要求認真調查處理。我局立即組織省動物衛生監督所、渭南市畜牧獸醫局、蒲城縣畜牧獸醫局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經查,渭南市蒲城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官方獸醫寇東平在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5月11日期間,分三次將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A)的空白第二聯共計80份交給生豬調運戶趙杰使用??軚|平,身為蒲城縣動物衛生監督所中隊長、官方獸醫,其行為嚴重違反了《動物防疫法》第四十一、第四十二、第七十條和農業部關于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的規定。
2016年7月29日,渭南市蒲城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對寇東平作出了撤銷其中隊長職務、暫停官方獸醫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出證權的處理決定。2016年8月12日,渭南市蒲城縣紀委監察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直接責任人寇東平作出了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近期,渭南市畜牧獸醫局提出申請,要求撤銷寇東平官方獸醫資格。經我局研究同意,撤銷寇東平的官方獸醫資格。同時,對蒲城縣畜牧獸醫局、蒲城縣動物衛生監督所進行通報批評。
全省各級畜牧獸醫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特別是蒲城縣要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訓,認真貫徹《動物防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農業部畜牧獸醫執法“六條禁令”,加強官方獸醫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能培訓,規范執法行為。同時,要舉一反三,梳理工作職責,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責任追究,進一步強化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陜西省畜牧獸醫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