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縣(市、區)農委:
近期,我委組織5個督察組,對13個設區市養殖區域布局調整優化、禁養區關閉搬遷、非禁養區規模養殖場治理和畜牧業結構調整推進工作進行了督察調研。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工作進展
(一)養殖區域布局調整優化。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區域布局調整優化和養殖污染治理工作指導意見》精神,圍繞總量控減、質量提升的總體要求,按照“種養結合、畜地平衡”原則,研究制定養殖區域布局調整優化方案,宜養則養,宜減則減。目前,常熟市、如皋市、泰州市姜堰區、高港區農委分別聯合當地環保等部門制定出臺了畜禽養殖優化布局實施方案,大部分市縣(市、區)方案初稿正在制定完善中。
(二)禁養區關閉搬遷。各地已全部完成禁養區劃定,開展了禁養區養殖場戶摸排并建立養殖場清單,實行周報制調度關閉搬遷工作進展。截至6月23日,已關閉搬遷養殖場戶7967家,完成任務量的87%。其中,南京、蘇州、鹽城全部完成,常州、連云港基本完成,揚州、鎮江、宿遷完成90%以上,無錫市在完成去年禁養區關閉搬遷任務的基礎上,今年逐步將禁養區擴大到太湖一級保護區范圍。
(三)非禁養區規模場治理。圍繞治理率目標任務,各地制定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方案,分解任務,排定進度。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建立了非禁養區規模場清單,因場施策制定計劃,啟動整治改造,并聯合環保等部門商討制定治理驗收認定辦法。宿遷市宿豫區以區政府辦名義印發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驗收辦法》,丹陽市全面推進規模養殖場治理改造,現已完成539家,整治率77.2%,今年有望提前完成2020年的目標任務。
(四)畜牧業結構調整。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各地通過政策引導、項目支持、龍頭帶動,積極推動畜牧業結構調整。南京、無錫、常州等地以市政府名義印發了畜牧業發展規劃,著力調布局、優結構,推動畜牧業轉型升級。鎮江市農委積極爭取國土部門支持,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設施農用地管理的通知》,明確將畜禽養殖設施用地列入鄉鎮規劃,要求以行政村為單位不少于20畝,或以鎮(街道、園區)為單位不少于200畝,落實到對應地塊,并對非禁養區通過檢查認定的規模養殖場設施用地及時辦理備案手續。南京市2017年投入2000多萬元加快規模養殖場的改造升級,如東縣新建了存欄60萬只和100萬只2個全自動化蛋雞場,灌南牧原百萬頭生豬項目正在推進中。
二、主要做法
在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畜牧業結構調整過程中,各地強化組織領導,加強部門配合,出臺扶持政策,建立長效機制,全力推進工作有序開展。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推進合力。高度重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各地農委均成立了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263”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全面推進治理工作。南通市政府與所轄縣(市、區)政府簽訂畜禽糞污治理及禁養區養殖場關停工作責任書,層層分解目標任務。鎮江市建立了由農業、環保、國土等部門負責督查指導,住建、城管、財政等部門參與,鎮(街道)政府具體實施的市、轄市區縣、鄉鎮三級責任體系。宿遷市市委市政府把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納入全市農業農村工作要點,市農委將治理任務納入農業工作績效管理考核,形成政府、部門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如東縣成立了以縣長任組長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宣傳引導、綜合執法、評估拆除、糞便利用、信訪穩定、資金管理六個工作組,明確各自職責,配備5名專職人員集中辦公,全面推進整治工作。
(二)強化推進措施,實施督查通報。各地通過專項督查巡查、明察暗訪、聯合執法、媒體曝光等多種方式推動工作落實到位。今年以來,各地累計召開推進會797次,現場指導和督查2.8萬人次,發放宣傳資料36.7萬余份。南京市開展“回頭看”和明察暗訪,加強已關停養殖場戶的跟蹤管理,確保關停到位,并在金陵農網設立“263農委在行動—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舉報熱線”,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督。連云港市制定了“日報告周通報、督查指導、實地督查、聯合執法”四項制度,有力推動工作開展。鹽城市全面踐行首席專家指點、農技人員掛點、業務團隊建點的農技推廣“三點”工作法,實現養殖場戶技術指導、服務全覆蓋。揚州市實施“6311”工作法,即成立6個督查組掛鉤包縣督查,3圖掛墻作戰(一把手市長月度進展圖、農委領導班子掛鉤進度圖、業務處室周報圖),實行“1周1督查、1周1專報”制度,層層傳遞壓力。宿遷市繪制全市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規劃圖,明確治理時間表路線圖,實施掛圖作戰,市政府印發《2017年宿遷市畜禽養殖生態化示范點建設工作方案》,打造一批畜禽規模養殖場生態化示范點。如東縣結合黨員干部“走幫服”活動,將拆除任務落實到人,制成標準圖版懸掛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鄉鎮,實行掛圖作戰,實時通報完成進度。沭陽縣、宿豫區在當地電視臺開辟“263在行動”專欄,定期曝光畜禽養殖污染嚴重案例,宣傳畜禽糞污治理典型。
(三)強化政策扶持,發揮資金效能。在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過程中,大部分地區出臺了養殖場關閉搬遷補償政策,并對規模場治理改造給予資金扶持。南京市整合專項資金920萬元用于禁養區整治工作考核獎補,鹽城市財政安排2000萬元工作獎補資金,縣鎮兩級落實補償資金近5億元。泰州市從2016年起市本級財政連續三年每年安排1000萬元,用于市(區)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考核獎補。宜興市對666戶關停養殖場戶進行了驗收,全市累計已兌付關停資金近3億元。如東縣從財政融資平臺籌集1.8億元用于禁養區養殖場拆遷和非禁養區養殖場升級改造。丹陽市市級財政拿出約3500萬元按驗收確認的拆除面積對各地關閉工作進行獎補。
(四)強化監督管理,建立長效機制。為了杜絕禁養區養殖場關停搬遷后死灰復燃,各地采取了一系列長效管理措施。泰州市下發通知,組織對禁養區已關停養殖場戶回頭看,做好日常巡查、轉產指導服務等工作。鎮江市對已關閉養殖場進行公示,公開監督舉報電話,落實鄉鎮、村日常監管責任。常州市武進區、太倉市建立“市、鎮、村”多級網格化監管工作體系,落實監管責任,推動養殖污染整治有序開展。宜興市注重對退養農戶的幫扶,指導退養農戶主動調整種養結構,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積極發展綠色生態農業,防止養殖農戶因退養而返貧受困。
(五)創新工作舉措,加快轉型升級。各地積極主動謀變革,加快轉型促提升,出實招、求實效,統籌推進環境保護和畜牧業協調發展。無錫市啟動美麗生態牧場創建工作,計劃用三年時間打造一批種養結合、循環利用、一二三產融合、智慧化發展等畜牧業新典型。常州市探索創新培育新型畜牧業經營主體,以“村級物業”的形式,采取不同方式和龍頭企業開展合作經營,建設一批種養結合型的美麗牧場,并將“牧企+村委”共建美麗牧場列入該市2017年項目指南。響水縣通過調整土地利用規劃,落實了38個標準化生豬養殖集中區,采取政府出資建設,溫氏租賃管理,按照“公司+農戶”的模式運作,統籌解決養殖業污染治理和協調發展的問題。
(六)加強典型示范,推廣治理模式。今年以來,各地累計舉辦培訓班410期,培訓養殖場戶3.9萬人次,示范推廣畜禽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模式,指導養殖場戶有針對性地開展治理改造,規范養殖行為。常州市按照養殖規模大小分別培育了不同類型的糞污治理與綜合利用典型模式,以點帶面,示范帶動。南通市重點推廣畜禽養殖沼氣發電并網,已建設61處,今年計劃再建設10處。淮安市積極推廣生態健康養殖,建立了一批“畜-沼-稻(菜)”種養結合循環利用新模式,完成245個豬場異位發酵床改造。鹽城市共建成各類蓄糞池8649個,沼氣池5550座,推廣異位發酵床1000多個,建成畜禽糞便處理中心8個,糞污集中處置點3個,年處理畜禽糞便90萬噸。
三、存在問題
(一)“以關代治、重關輕治”現象較為嚴重。督察中發現,部分基層政府面對環保高壓,搞“一刀切”,重關停輕治理,盲目擴大禁養區范圍和強制關閉拆遷,對一些非禁養區內具備治理條件的養殖場也采取了一關了之、一拆了之的做法,導致區域內畜禽養殖量下降明顯,對市場保供和農民增收造成不利影響。去年底蘇南五市肉類自給率已降至25%以下。
(二)禁養區關閉搬遷所需資金缺口大。一些地區因財力有限,沒有出臺相應的補償政策,或是補償資金不足,導致關閉搬遷工作阻力大、矛盾多,甚至極個別地區出現了“禁而不關、停又復養”的現象,蘇北、蘇中等養殖量大的地區尤為突出。資金補償不到位,一方面影響關閉搬遷進度,另一方面也給養殖戶造成了一定的利益損失,影響社會穩定。目前淮安市關閉搬遷進度僅為49%,全省最慢;泰州市未關閉搬遷場戶數最多,占全省未關閉搬遷場戶總數的67%;涉及禁養區關閉搬遷補償問題的電話和信函投訴,徐州市邳州、豐縣、睢寧等地數量居多。
(三)養殖污染治理形勢不容樂觀。督察調研發現,由于部分養殖者環保意識不強、圈舍設計不到位、部門服務指導沒及時跟上,一些養殖場存在雨污不分,糞污存儲設施不配套,造成糞便污水直排;部分養殖場污染治理設施維護成本高,運行不正常;部分養殖場改造治理不科學,糞污處理效果不佳;許多養殖場由于缺乏配套農田,畜禽糞便就地處理受到影響;部分市縣尚未制定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配套政策,工作推進力度不強。
(四)土地制約畜牧業發展空間。大部分地區反映,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沒有將畜牧業用地納入其中,對因禁養區劃定而關閉搬遷且具有合法用地手續的規模養殖場沒有落實“拆一補一”政策,部分有意愿想繼續養殖的規模場因沒有土地而無法落實異地新建。據連云港市反映,禁養區需關閉搬遷的484家畜禽養殖場中,80%的養殖戶愿意搬遷重建,但所需土地無法解決,目前僅搬遷了9家。
下一階段,我委將按照全省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方案要求,繼續組織不定期督察調研,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存在問題,加強督察通報,強化責任落實,確保按期全面完成年度各項目標任務。
附件: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關停進展表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7月4日
抄送: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263辦公室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7月4日印發
附件:
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關停進展表
設區市 |
應關停養殖場戶數 |
已關停養殖場戶數 |
完成百分率 |
南 京 |
634 |
634 |
100.0% |
無 錫 |
225 |
179 |
79.6% |
徐 州 |
610 |
542 |
88.9% |
常 州 |
1655 |
1653 |
99.9% |
蘇 州 |
168 |
168 |
100.0% |
南 通 |
703 |
550 |
78.2% |
連云港 |
484 |
481 |
99.4% |
淮 安 |
168 |
82 |
48.8% |
鹽 城 |
279 |
279 |
100.0% |
揚 州 |
216 |
211 |
97.7% |
鎮 江 |
795 |
781 |
98.2% |
泰 州 |
2491 |
1696 |
68.1% |
宿 遷 |
730 |
711 |
97.4% |
合 計 |
9158 |
7967 |
87.0% |
注:1、截止時間為6月23日;2、已關停養殖場戶數為2016年禁養區劃定以來累計關停數,其中無錫市2016年禁養區關閉搬遷任務全部完成,今年將禁養區范圍調整擴大到太湖一級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