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第61號建議的回復
肖漢松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強烈要求兌現牲豬退養補償金的建議》收悉。非常感謝您對我縣畜禽退養工作的關心,我局認真研讀了您的建議,現回復如下:
洞庭湖區養殖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是全省實施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綜合治理五大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之一,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洞庭湖區養殖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澧縣畜禽養殖環境整治專項行動于2016年6月啟動,涉及單位有7個鎮街,11月開始組織驗收。
澧縣澧浦街道襄陽社區2016年12月28日前驗收1 戶,2017年3月8日前驗收72戶(包括已驗收打款的前1戶),71戶準備安排在第二輪打款,因劉業伍、宋蓉華、劉開發、李新春、段海英、龔佑新6戶現場驗收時未按規定拆除欄舍或拆除房屋,確定在第二輪打款時只安排65戶,退養面積16129.55平方米,獎補金額1045324.5元。按照上級要求,每個戶都要建立退養檔案,一戶一檔,每檔有10份退養資料,資料標準要求較高,份數較多,檔案資料是以鎮街為單位統一收集;另外縣財政每一輪打卡都是全縣統一,7個鎮街每輪驗收的退養戶統一收集檔案資料、統一打卡發放;由于各鎮街驗收時間不一致,收集資料時間有先后,進度不一致,各部門校準審核需要一定時間,導致時間拖延較長,沒有在驗收后及時打卡發放到戶。您所反映的這些退養戶的獎補資金問題,我們已于2017年5月初向縣財政申報,5月12日已全部打卡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