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金城江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依法拆除一家臨龍江河無證養豬場,妥善轉移300頭生豬,并利用鉤機鏟平豬舍,徹底解決該養豬場長期違法排放污水進入龍江河的問題。
據了解,被拆除的養豬場位于金城江區六圩鎮岜侖村,該場2008年11月建設并投入運營,至今未申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缺乏環評手續、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動物防疫合格證。2016年12月,金城江區環保局對該養豬場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養豬場立即停止違法排污行為,并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搬遷。該養豬場負責人由于沒有按照決定書要求搬遷,于今年2月因違法排污,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天。雖然受到處罰,但養豬場無視規定,繼續無證養殖,繼續違法排污。
執法當日,記者在現場看到,養豬場建在龍江河岸邊,豬舍里污水污泥滿地,場邊一個約30平方米污水池沒有任何處理污水設施。據金城江區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每逢下雨,該養豬場溢出的污水直排龍江河,造成河水污染。
聯合執法中,該區調用5輛貨車把近300頭每頭50多公斤生豬運走,然后用鉤機把豬舍鏟平。
據金城江區相關領導介紹,六圩鎮境內龍江河沿岸共有4家無證違法排污養豬場,每家存欄生豬200頭左右。對于另外3家尚未拆除的養豬場,該區已發出通告,要求務必于6月27日前自行處理生豬,并徹底拆除自建棚舍及附屬設施。逾期不自行處理的,有關部門將依法對其進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