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湖北省畜牧獸醫局發布了《湖北省2017年畜禽規模養殖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顯示畜牧局希望實現2017年畜禽養殖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減排0.56萬噸和0.05萬噸以上,控制在27.24萬噸和2.38萬噸以內。另外,全省2017年新增400個達減排要求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湖北省2017年畜禽規模養殖減排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全省畜禽養殖業生態發展、綠色發展,實現畜禽養殖污染減排和總量控制,結合我省畜禽養殖業發展及環境現狀,編制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加強政策引導和監督管理,著力推進畜禽養殖雨污分流、糞便干濕分離、廢棄物綜合利用、污水深度處理等清潔養殖技術和生態養殖方式,促進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形成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結合的全過程管理體系,有效控制和削減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總量,實現畜禽養殖健康可持續發展,改善生態環境。
二、治理范圍
按照國家關于畜禽養殖污染減排的要求,本方案治理范圍為:生豬、奶牛、肉牛、蛋雞、肉禽五類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其規模達到如下要求:
(一)生豬年出欄500頭以上;
(二)蛋雞存欄5000只以上;
(三)肉禽年出欄10000只以上;
(四)肉牛年出欄50頭以上;
(五)所有奶牛養殖場。
三、減排目標
以2016年畜禽養殖化學需氧量27.80萬噸和氨氮排放量2.43萬噸為基礎,實現2的減排目標,2017年畜禽養殖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減排0.56萬噸和0.05萬噸以上,控制在27.24萬噸和2.38萬噸以內。2017年全省新增400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達到減排要求。
四、減排原則
(一)減量化原則。一是從源頭上控制減少排放量,通過提升畜禽養殖生產水平,實現飼料報酬的提高,減少糞便排放;采用雨污分流方式,減少污水處理總量。二是在雨污分流的基礎上,針對不同畜禽品種、飼養規模和分布地域的實際養殖情況,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治理模式,大幅度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資源化原則。畜禽糞便是資源,要通過科學治理、合理利用。以種植業為依托,以有機肥、沼氣工程建設為手段,逐步推行養殖廢棄物的統一收集和專業化處理,積極引導畜禽養殖場(小區)和農戶建立緊密結合、互惠互利的生產方式,實現畜禽糞便以肥料化和能源化的方式利用,既防治對環境造成污染,又提高資源的有效利用率。
(三)責任化原則。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畜禽養殖企業是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農(畜)牧主管部門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加強與環保部門的溝通協調,配合其履行好管理、檢查和督促的職責,確保按要求完成畜禽養殖治理任務。
(四)多元化原則。畜禽養殖場(小區)污染治理投入以養殖企業為主,政府獎補鼓勵、項目專項資金支持為輔,采取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等形式,扶持畜禽養殖企業開展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積極引導其它資本投入建設集中式、專業化有機肥廠,積極推廣使用商品有機肥,促進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逐步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和社會參與的畜禽養殖污染減排投入機制。
五、重點工作
(一)認真做好畜禽禁養區關閉搬遷督導工作
2016年各地根據省環保廳、省農業廳聯合下發《湖北省畜禽養殖區域劃分技術規范(試行)》(鄂環發﹝2016﹞5號),和環境保護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印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的通知”(環辦水體[2016] 99號)的精神,全省109個縣(市、區)已全部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等三區劃定工作。督促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在2017年年底前,按照《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要求,完成對飲水水源保護一級保護區內、國家級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范圍內、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城鎮現行總體規劃邊界范圍內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戶)依法關閉或搬遷;對其他禁養區域內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戶)禁止有污染物排放,全部實現資源化利用。對水環境質量不達標、畜禽養殖污染突出地區,如四湖總干渠、天門河、漢北河、東荊河、通順河等流域各地,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對國家南方水網地區重點區域中,涉及我省25個縣市:黃梅縣、浠水縣、武穴市、天門市、仙桃市、潛江市、鄂州市、夷陵區、宜都市、枝江市、松滋市、公安縣、監利縣、江陵、石首、江夏區、黃陂區、嘉魚、鐘祥市、丹江口市、鄖陽區、鄖西縣、竹山縣、竹溪縣、房縣,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
(二)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
推動畜禽規模養殖發展,按照“畜禽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范化、防疫制度化、糞污無害化”的要求,深入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通過示范引導,推進標準化生產,規范畜禽養殖行為,配套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要求畜禽養殖場必須雨污分離,從源頭減少污染物的總量;要求新、改、擴建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應當配套建設畜禽糞便、污水和其他廢棄物的貯存設施,并根據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設施。糞便堆肥場、尿液儲存池等設施要做到防雨、防滲、防溢、防臭;對污水要采取暗排、沉降等方式進行預處理,并根據實際情況,建設厭氧、好氧等處理設施。推廣干清糞工藝,將糞便發酵后作為有機肥還田;尿液和沖攔水采用沼氣厭氧發酵工藝,沼氣用于發電、做飯、豬場采暖等;沼液用來種植蔬菜、瓜果、茶葉、苗木等。
(三)全力開展畜牧業綠色發展
打造“周邊水土凈美、養殖環境優美、畜產品安全味美”的“三美”湖北綠色畜牧業。根據《農業部辦公廳印發畜牧業綠色發展示范縣創建活動方案和考核辦法的通知》(農辦牧〔2016〕17號)要求,積極開展全國綠色發展示范縣創建。根據《湖北省畜牧獸醫局關于開展畜牧業綠色發展示范縣創建活動的通知》(鄂牧醫發〔2016〕7號)要求,開展省級畜牧業綠色發展示范縣創建。
(四)探索總結糞肥資源化利用典型模式
堅持農牧結合、種養平衡、綜合利用的總思路 , 探索建立經濟高效實用的糞肥綜合利用主導技術模式 , 著手三個突出:突出源頭減量 , 發展清潔養殖; 突出過程控制 , 支持“糞不外露”貯存運送設施建設及微生物發酵等技術 , 確保糞肥綜合利用設施正常運行; 突出末端循環利用 , 建設專業化糞肥綜合利用技術隊伍 , 促進糞肥就地就近還田利用。收集整理20個以上糞肥資源化利用典型模式,并編印成冊發給各市州、縣市區。
(五)大力推動畜禽糞肥資源化利用
加強畜禽糞肥綜合治理技術指導和服務,按照“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原則,大力推行“農牧結合,還田利用”。一是召開現場會和培訓會。實地參觀學習畜禽糞肥綜合利用典型模式。二是加強調研。重點調研大田作物種養結合循環利用模式。三是實施畜禽糞肥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和“一場一策”措施。
(六)積極推進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
一是加強整改。根據《中共湖北省委印發< 關于中央第三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 的通知》(鄂農﹝2016﹞82號)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認真推進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二是建立制度。即形成了向農業部報送全省規模養殖場治污情況的年報制度和向省政府報送畜禽養殖“三區”劃定的周報制度。三是督查督辦。省農業廳、省環保廳聯合對突出環境問題的養殖企業進行了現場督辦。
(七)認真做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縣工作
根據農業部財務司、財政部農業司《關于做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工作的預備通知》(農財金函﹝2017﹞22號)精神,積極組織縣市區申報國家“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縣”,并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和目標任務,根據本地區畜牧業發展規劃以及環境承載力、流域水環境容量、生態環境狀況和畜禽糞污綜合治理工作目標任務,加快推進畜禽糞污綜合治理工作。加強與環保部門協調配合,明確減排責任,分解減排任務,齊抓共管實現減排任務。
(二)加強宣傳培訓。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以《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出臺實施為契機,立足職能,及時關注畜牧業生產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積極配合環保等有關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廣大養殖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調動和發揮好規模養殖場的積極性,使養殖場知法守法,依法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