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農委:
根據農業部《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7〕15號)要求,為切實做好2017年我省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執業獸醫制度的宣傳。各地要按照國家執業獸醫相關政策法規和2017年《江蘇省農業委員會公告》(第12號)的要求,于6月底前全面組織開展執業獸醫相關政策法規及考試工作的宣傳,重點就執業獸醫資格準入、注冊管理、從業管理等方面進行宣傳,不斷提高社會各界對執業獸醫制度的了解和支持。
二、制定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為增強執業獸醫考試的計劃性和可操作性,根據農業部考試工作安排和時間進度要求,我委制定了《2017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安排》和《2017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時間進度表》(見附件1、2),明確了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各階段工作任務、時間安排和責任單位。各市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實施方案,嚴格把握工作進度,確保全省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各項工作按時完成。
三、做好考生報名組織工作。各市要明確專人負責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信息系統操作及考生報名咨詢,及時解答考生報名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熟練掌握執業獸醫資格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確保考試考務管理信息系統正常使用。2017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類別為獸醫全科類和水生動物類。今年起允許港澳臺地區考生報名參加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農業部另行規定)。
四、落實各項考務工作。一是強化考試考務培訓。今年考生報名結束后,我委將根據農業部考務培訓要求舉辦全省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務培訓,重點加強對考試管理信息系統操作、考務安排及工作規則、相關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各考點考務工作人員要熟悉《考務管理手冊》、《考生指導手冊》的內容和要求,認真管理和熟練使用執業獸醫資格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二是規范考點設置。農業部要求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要選擇高考標準化考場,每個考點人數不得低于800人;考場內須配備監控和信號屏蔽裝置,監控錄像于考試結束后由考區統一寄送農業部存檔備案。今年我省擬在南京、宿遷各設1個標準化考場,省考區辦將根據各考點考生報名情況,統籌考慮各考點考生的參考地點。各考點要及時與相關單位或學校做好溝通協調,確保如期落實考試地點。
五、加強安全保密和應急管理。要嚴格執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保密管理規定》(農醫發〔2011〕12號)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規則》(農醫發〔2015〕26號),切實做好各環節的安全保密工作,同時確保考生的信息安全。承擔考場的考點要積極與相關單位、學校溝通,明確符合保密要求的試卷、答題卡存放場所,明確考試保密負責同志,嚴格履行交接簽字手續,詳細填寫交接記錄。要根據《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農醫發〔2011〕24號),積極協調公安、衛生、通信管理、保密等部門,制定完善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突發事件應急實施方案,加強應急準備,及時處置各類考試突發事件。
六、強化考試組織保障。一要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各級獸醫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親自推動、親自督促考試工作,確保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建立健全考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任務分解到崗,責任明確到人。二要加強考試考務機構建設。考點辦負責人、考點工作人員、信息系統技術操作人員等要保持相對穩定。三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積極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形成考試工作合力。建立信息傳達和報送制度,暢通溝通渠道,準確掌握考試工作動態。
請南京、宿遷2市考點于6月底之前將考試實施方案報我委獸醫和畜禽屠宰管理局,有關工作進展、發現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反饋我委。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農委獸醫和畜禽屠宰管理局高松華
電話:025-86263905、025-86263644(傳真)
附件:1.2017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安排
2.2017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時間進度表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2017年6月12日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6月14日印發
附件1:
2017年全省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安排
為做好2017年全省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增強工作的計劃性,現將考試各階段工作任務、時間安排和責任單位明確如下:
一、部署動員階段
(一)制定方案
工作任務:根據農業部《2017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方案》(農醫發〔2017〕15號)要求,省考區辦、考點制定本地區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和考務工作人員,確定考試實施工作內容、方法、步驟和要求等。
時間安排:2017年6月16日前。
責任單位:省考區辦、各考點。
(二)動員部署及執業獸醫宣傳月活動
工作任務:省考區辦和各考點分別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平面網絡等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向獸醫院校、水產院校、動物診療機構、鄉鎮畜牧獸醫站和規模養殖場等廣泛宣傳執業獸醫制度以及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的要求、內容、方式和步驟等,使相關人員對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有更深層次的了解和認識,做好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名宣傳和動員工作。
時間安排:2017年6月。
責任單位:省考區辦、各考點。
二、基礎建設階段
工作任務:組織對考點考務人員進行考試報名、考務管理等工作培訓。
時間安排:2017年6-9月。
責任單位:省考區辦。
三、組織實施階段
(一)發布公告
工作任務:省農業委員會向社會發布考試公告。
時間安排:2017年6月。
責任單位:省農業委員會。
(二)組織報名
工作任務:考生網上報名。收取考試考務費,做好報名相關問題的答疑工作。專人負責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確保網絡安全暢通。
時間安排:2017年7-8月。
責任單位:省考區辦、各考點。
(三)安排考場
省考區辦根據考生報名情況,確定考點,組織考點安排考場。
時間安排:2017年8-9月。
責任單位:相關考點。
(四)運送試卷
工作任務:考區接收試卷,并按計劃及時下發到考點。
時間安排:2017年10月。
責任單位:省考區辦,相關考點。
(五)組織考試
工作任務:考點負責接收試卷,組織考試;考試結束后,回收本考點的試卷、答題卡,銷毀試卷,同時將答題卡和備用卷回送至考區。
時間安排:2017年10月。
責任單位:相關考點。
(六)回送答題卡
工作任務:考區負責收集本考區考生答題卡和備用卷回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時間安排:2017年10月。
責任單位:省考區辦。
(七)資格審核與證書發放
工作任務: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布成績合格線后,省農業委員會組織對資格申請的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審核通過的考試合格人員生成證書號,并打印發放證書。證書信息同時網上發布,并開通網上查偽服務。
時間安排:2018年1-12月。
責任單位:省農業委員會。
四、總結評估階段
工作任務:省考區辦對照工作方案及有關要求,對考試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及時將總結報農業部獸醫局。
時間安排:2018年2月。
責任單位:省考區辦。
附件2:
2017年全省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時間進度表
考務環節 | 時 間 | 工作內容 | 責任單位 |
考生報名 | 7月7日-30日 | 考生網絡報名 | 考生 |
考生繳費 | 8月7日-11日 | 考生繳費 | 考生 |
考試地點確定 | 8月14日-18日 | 確定考試地點,通知相關考點辦公室落實具體考試地址。 | 考區 |
8月21日-9月1日 | 落實具體考試地址,將考試地址和考場設置情況報考區辦公室 | 考點 | |
準考證生成和發放 | 8月31-9月1日 | 審核考試地點并生成準考證 | 考區 |
9月16日-10月15日 | 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 | 考生 | |
考試相關信息報送 | 8月28日-9月1日 | 報送試卷用量;考區辦公室接收試卷地址、接收人姓名及聯系電話,以及擬接收試卷時間;各考試地點所在地的考點辦公室地址、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各考試地點名稱、地址及設置的考場個數等信息 | 考區 |
試卷、答題卡運送和接收 | 10月9-11日 | 考區接收試卷(答題卡) | 考區 |
10月13-14日 | 考點接收試卷(答題卡) | 考點 | |
考試組織實施 | 10月9日 | 考區考務工作負責人、值班人員和聯系電話報農業部獸醫局和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備案 | 考區 |
10月9日 | 考點考務工作負責人、值班人員和聯系電話報考區辦公室備案 | 考點 | |
10月14日 | 布置考場 | 考點 | |
10月9-15日 | 安排值班 | 考區和考點 | |
10月15日 | 舉行考試 | 考區和考點 | |
答題卡、備用卷(破損試卷)回送 | 10月15-16日 | 答題卡、備用卷(破損試卷)按要求送至考區 | 考點 |
10月16-20日 | 答題卡、備用卷(破損試卷)通過機要郵寄給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 考區 | |
試卷銷毀 | 10月15日 | 試卷清點收齊歸檔保存 | 考點 |
待農業部通知 | 所有試卷審核、清點后統一銷毀 | 考點 | |
違紀處理情況統計 | 10月15-20日 | 統計、上報考生作弊處理情況 | 考點 |
10月23-27日 | 匯總、確認考生作弊處理情況,將《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違紀處理情況統計表》寄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 考區 | |
成績公布 | 12月30日前 |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劃定合格線并公告 | 農業部獸醫局 |
成績合格考生提交申請 | 成績公布之日起 | 組織成績合格考生集中提交執業資格申請材料 | 考區 |
成績合格考生資格審核 | 自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對成績合格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做出行政許可決定 | 考區 |
打印分發證書 | 準予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10日內 | 生成證書號并打印頒發證書 | 省農業委員會 |
證書補發 | 10月30日起 | 往年獲證人員在網上提交補發申請,考區考點完成申請審核,打印發放證書 | 考生、考點、考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