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市畜牧獸醫局為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嚴禁畜禽收購販運經紀人在飼養環節唆使畜主飼喂或給畜主提供國家明令禁止的動物禁用化合物,以及給屠宰的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質等違法行為,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大對畜禽收購販運經紀人的監管力度,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
1、加大逃避產地檢疫打擊力度。為確保動物產地檢疫率,做到動物出欄前實施產地檢疫,膠州畜牧獸醫局聯合綜合行政執法局加大對逃避檢疫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通過打擊提高了畜禽收購販運經紀人自覺報檢意識。
2、把經紀人監管落實到網格。基層站根據各自轄區內的畜禽收購販運經紀人實際情況把每個經紀人的監管都落實到官方獸醫,由官方獸醫對經紀人的每一次販運實施動態監管。
3、加強對經紀人的培訓工作。膠州畜牧獸醫局一年2次對全市的畜禽經紀人從法律法規,藥物知識等方面進行培訓,基層站在抓好各自轄區內經紀人培訓的同時加大了對經紀人的日常監管,確保經紀人認真履行畜禽收購販運質量安全承諾制度。通過培訓和監管不斷提高經紀人自覺守法意識,確保了畜產品質量安全。
4、把經紀人監管納入青島畜牧業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將經紀人監管納入青島畜牧業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做到販運信息即時上傳、實時動態監管。同時官方獸醫要完善《畜禽收購販運記錄簿》的填寫、產地檢疫證明的出具與青島市畜牧業安全監管信息系統中的販運錄入三者信息相對應,實現畜產品質量可追溯。
(裴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