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6月3日,江蘇連云港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在對一艘來自巴西的入境船舶進行檢疫查驗時,在該船舶換班船員行李中截獲冰鮮海魚和冷凍牛尾共60余斤。
經了解,上述魚類和牛尾購自巴西、新加坡等地,船員欲帶回國內食用。因無法提供有效的檢疫證明,連云港局工作人員依據相關規定對該批肉類進行了截留處理,并出具了截留憑證,待做無害化處理。
肉類(含臟器類)及其制品、水生動物產品屬于我國明令禁止的進境攜帶物。該類未進行檢疫的產品,易攜帶有害病原生物,存在極大的安全風險隱患。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旅客和歸國船員,認真了解檢驗檢疫相關規定,避免因攜帶違禁物品而遭受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