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河南省畜牧局發布了第123號公告。公告顯示,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號)有關要求,2000年4月10日省政府令第55號發布的《河南省〈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自2017年4月14日起廢止,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6月9日,河南省畜牧局發布了第123號公告。公告顯示,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號)有關要求,2000年4月10日省政府令第55號發布的《河南省〈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自2017年4月14日起廢止,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