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是畜牧業生產大省,也是畜禽和畜產品出口大省。作為畜牧業發展的重要風險因素之一,動物疫情的威脅不容忽視。針對當前我省畜牧業生產和動物產品流通格局復雜、新發疫病風險增加的局面,今年5月1日起要施行的《山東省動物防疫條例》有望推動我省動物防疫工作進一步提升。
自行購買強制疫苗可享受補助
長期以來,動物強制免疫由政府直接組織實施,不僅耗費大量財力、人力,而且無法根據各養殖戶的具體實際情況采取定制化的免疫方案,也不利于發揮養殖經營者的積極性。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石曉介紹,此次《條例》充分尊重市場經濟運行規律,順應群眾呼聲,規定了“強制免疫疫苗實行政府集中供應和自行購買兩種方式。自行購買強制免疫疫苗的,可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補助。”同時,規模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可以自行購買國家批準使用的強制免疫疫苗,并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備案;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強制免疫疫苗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集中供應,屬于政府采購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以政府補貼作為引導,有效調動了社會資源參與,實現了‘四兩撥千斤’”,石曉認為,該項創新性規定,解決了困擾強制免疫工作中的體制機制障礙。
人畜共患病將實現定期通報監測
“1月17日,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通報了該省H7N9疫情:截至1月16日,2017年廣東省共報告H7N9病例11例,死亡2例。”這則消息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近年來,人畜共患病呈現上升趨勢,已經引起社會高度重視。
為有效防控動物疫情發生,做好預警工作,《條例》在第二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衛生和計劃生育、林業等部門,應當建立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信息溝通機制,組織開展易感動物和相關人群的人畜共患病監測工作,定期通報監測結果;發生人畜共患病、野生動物疫情時,應當及時相互通報信息,并按照各自職責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實行無害化處理
當前,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處理已成為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條例》對此單獨列一章,對病死動物和病害以及不可食用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提出了強制性要求。
《條例》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從事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以及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染疫、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和動物產品以及其他有病害的動物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收購、販賣、屠宰和隨意拋棄前款規定的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