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印度發布G/SPS/N/IND/143/Add.1通報,修訂進口家禽和禽肉產品技術措施要求。2016年7月26日,印度SPS委員會發布S.O.2337(E)通知,發布“自發生禽流感地區允許進口家禽和禽肉產品的措施”;現因該措施在接受審查時,發現S.O.2337(E)。通知的條款1(d)中的“適應病蟲害非疫區和低度流行區”中缺少了“有害生物或疾病低度流行地區”的定義,因此2017年2月17日印度SPS委員會將該定義補充到S.O. 2337(E)的條款1(d)。決議自公布之日即2017年2月1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