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4〕47號)文件精神,制定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全覆蓋,規范化、常態化、制度化的目標。
當前,我省無害化處理機制建設呈現“兩實兩新”的效果,“兩實”:一是無害化處理實, 二是監督管理實。 “兩新”:一是運作機制新,區域化(跨縣域)處理占51.8%,企業運作為主流。二是監管方式新,“五單兩賬”堵漏洞,網絡監管提效率。
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全省共無害化處理病死豬1680236頭,涉及生豬飼養量為40746551頭。按照國家確定的補助標準及分級負擔要求,每頭需補助80元,其中:恩施州由中央財政承擔60元,省財政承擔20元;其他地區中央財政承擔50元,省財政承擔20元,縣(市、區)財政承擔10元。據此測算,我省共應落實生豬養殖場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13441.888萬元,其中:需中央財政補助經費8416.149萬元(恩施州89.814萬元、其余地區共8326.335萬元),需省級財政配套經費3360.472萬元,需縣(市、區)財政配套經費1665.26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