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農業部關于發布珠江、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對現行珠江禁漁期制度進行調整完善。我區五大舉措認真落實珠江禁漁期有關制度。
一、高度重視,確保禁漁制度落實到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搞好協調,抓好落實。各級水產畜牧(農委)、財政、公安、民政、工商等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漁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禁漁管理機制,依照禁漁管理規定,在所轄行政區域內的水面、港口、市場實施全方位的監督管理,保證新禁漁制度首年順利實施。
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禁漁氛圍。2017年以后,我區內陸水域主要的江河干流、支流及獨立入海河流已全部納入禁漁范圍,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除休閑漁業、娛樂性垂釣外,禁止所有捕撈作業。此次調整雖然是珠江禁漁期制度實施以來的第一次調整,但調整幅度較大。各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深入到漁村、碼頭、漁船、市場,運用各種新聞媒體和途徑,廣泛宣傳珠江禁漁期制度調整的目的意義以及主要內容,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爭取廣大漁民及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減少政策實施阻力,為禁漁工作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精心組織,周密安排部署。各級人民政府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方法和步驟。落實禁漁漁船的監管責任,在省界間的分界點,設置相對固定的“廣西珠江禁漁”標識,做到禁漁范圍明確,標識清楚。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值班制度和應急預案,做好禁漁漁船停泊點防火、防洪、防盜工作,落實目標責任制,將管理責任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堅決禁止禁漁漁船非法從事旅游運輸活動,嚴厲打擊漁船從事旅客搭載等違章行為。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建立完善信訪舉報制度,設立禁漁舉報電話,接受漁民群眾和輿論的監督。對舉報事項,迅速部署,認真核查,嚴肅處理,同時,要切實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四、嚴格執法,切實維護禁漁秩序。各級漁業主管部門制訂禁漁執法工作計劃,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對“三無”船舶和電炸毒魚等違法捕撈行為的打擊力度。凡禁漁期內查獲的非法捕撈行為,一律按照“情節嚴重”處罰;涉嫌漁業違法犯罪的,按照《廣西漁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制度》要求,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五、關心漁民,努力解決漁民生產生活問題。調整后的珠江禁漁期制度,禁漁范圍涵蓋全區14個市,涉及15000多艘漁船、35000多名漁民。近年來,由于資源衰退等多種原因,部分漁民生活困難。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堅持以人為本,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在以往工作基礎上,繼續采取納入城鎮居民生活保障范圍、生活補助、實物救濟、減免稅費、開辟生產門路等多種措施,妥善解決禁漁期間專業捕撈漁民生產生活問題,確保社會穩定。同時,各地以市場為導向,根據本地資源條件,兼顧當前和長遠,堅持標本兼治,有計劃地積極引導漁民改進作業方式,調整生產結構,轉業轉產,減輕捕撈強度,及時組織開展漁業資源監測和增殖放流活動,努力實現漁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辦公室 黃啟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