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全市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再動員暨現場推進會上了解到,我市已全面啟動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行動。
據悉,我市將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使全市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在6月30日前全部依法關閉或搬遷;到2018年年底,全市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實現全覆蓋,其中南昌縣、進賢縣、新建區的縣級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及鄉鎮收集網絡今年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運行。
據了解,我市將實行分類治理、堅持因場施策。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全部依法關閉或搬遷,非禁養區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全面進行設施改造。新建、改(擴)建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嚴格執行環評和環保“三同時”制度,未依法進行環評或環評未獲通過的,不得開工建設;現有污染治理不到位、超標排放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逾期治理不到位的,將被依法停止養殖活動。我市要求各地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建設成本低、運行費用低和易于管理維護的糞污處理模式。
《南昌市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全市非禁養區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都要進行糞污治理設施改造,按照養殖規模配套建設或完善糞污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并保持運行。其中,位于非禁養區污染環境且已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于今年6月底前配套建設相關設施并保持運行;位于限養區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于2018年年底前配套建設相關設施并保持運行;位于可養區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于2020年年底前實現85%以上。
從今年起,我市將設立市、縣(區)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專項獎補資金。獎補資金主要用于對非禁養區的生豬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配套治污設施,鼓勵相關企業在畜禽養殖較為集中的區域建設畜禽糞污集中處理中心或有機肥加工廠,對周邊畜禽養殖場開展社會化畜禽糞污集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