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上午,農業部畜牧司畜牧處處長左玲玲在本次峰會作了題為《我國生豬生產發展政策措施》的演講。對我國養豬業的現狀做了分析,對生豬產業政策措施、法律法規和養殖糞污處理等作了全面闡述。
2015年,畜牧業總產值2.99萬億元,其中生豬養殖產值1.2萬億元,占比超過40%。“十二五”期間,我國豬肉產量增加500萬噸,預計“十三五”期間增長250萬噸。2016年,豬肉產量5299萬噸,下降3.4%,占肉類比重62%。
一、顯著轉變
目前,中國養豬業發生了如下轉變:
一是養殖主體轉變:散養--規模豬場--企業集團;
二是消費理念轉變:營養--健康--安全;
三是環境條件轉變:要溫飽--要環保;
四是宏觀政策環境改變:中央事權/地方事權,市場手段/政策手段,單場支持/整體推進,財政政策/金融政策。
二、問題和挑戰
當前中國制約生豬生產發展的主要問題有:環保約束趨緊;養殖用地有限;貸款難貸款貴問題;人工成本快速上漲;需求增長放緩;國際競爭加劇。
因此,中國養豬業需理性面對挑戰:政府理性調控;資本理性投入;市民理性消費;媒體理性報道。同時,中國養豬業必須轉型升級,在規模養殖、布局調整、糞污處理、繁殖育種和設備提升方面下功夫,必須走綠色發展的道路。
三、政府支持
中央和地方政府將繼續對養豬業在財政政策上給予支持,具體措施有: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畜禽糞污資源化處理試點;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農機購置補貼;政府在養豬基本建設項目上也將給予大力支持:種養結合一體化項目;典型流域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試點;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現代種業工程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農業綜合開發政策;農業綜合開發區域生態循環農業項目;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農副資源綜合開發;標準化清潔化生產。
同時,政府還在貸款、農業信貸擔保、生豬和能繁母豬保險等金融政策上,對養豬業給予支持;其他支持政策還包括用電用地政策、沼氣發電補貼政策;對養豬龍頭企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的支持政策。此外政府還資助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和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
政府鼓勵示范創建活動,具體包括: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農業可持續發展示范區建設;畜牧業綠色發展示范縣創建;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
四、遵守規定
養豬業者需要了解遵守國家生豬產業發展各項法律法規,包括:用地手續;防疫手續;環評手續;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種畜禽種用標準;規模養殖場(小區)備案制度;種畜禽進口審批手續。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養豬業者需要了解和做到以下幾方面:
一是準確理解“水污染物排放”概念;(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二是建設項目水污染防治設施三同時制度(須經環保部門驗收);
三是排污許可證制度(工業廢水、醫療污水);
四是環評:報告書、登記表;
五是雨污分流;
六是定期向環保部門備案;
七是限期治理與核查。
根據國家“水十條”和“土十條”的規定,養豬業必須做到:
一是禁養區劃定和搬遷于2017年年底完成;
二是散養密集區分戶收集、集中處理;三是嚴格規范獸藥和飼料添加劑的使用;四是廢棄物處理設施配套比例2020年達75%。
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包括:禁養區≠無豬區;禁養區范圍: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二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風景名勝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區;還田利用≠排放污染物;禁養區的劃定有政府批準發布。
畜禽養殖廢水利用和排放標準如下:
一是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按GB18596-2001執行;
二是農田灌溉水質標準按GB5084-2005執行;
三是沼肥施用技術規范按NY/T2065-2011執行;
四是有機肥料重金屬標準按NY525-2012執行;
五是糞便無害化處理衛生要求按GB7959-2012執行。通過科學合理的資源化處理和使用畜禽養殖廢棄物,可獲得巨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畜禽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遵循誰污染誰負責的原則具體包括:爭取主動,舍得投入,源頭減量,限期治理。
主要處理模式有: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糞污專業化能源利用,異位發酵床,污水化肥化處理,污水達標排放。